金庸为什么起诉江南金庸为什么起诉江南金庸为什么起诉江南
理由:江南小说《此间的少年》采用了金庸写的人物名字,获得了利益,却没有支付版权费用。
《此间的少年》是15年前在江南青云书院网站上连载的网络小说,也是最早出版的作品。其创作灵感来源于他在北大的校园生活,故事发生在架空的汴京大学。然而,江南使用了金庸小说中著名人物的名字,如乔峰、郭靖、黄蓉和令狐冲。
金庸曾强调“文学一定要原创,完全不可能有部分网友拿我小说里的人物去发展自己的小说。”你是个孩子,所以我不和你说话。如果我想告诉你真相,你已经违反了法律。在香港,我要为我小说里的人物名字付费。"
金庸说,借用的人物有两种:一种不是任何人创造的,这样的人物没有版权,比如乾隆皇帝、康熙皇帝;但如果是作者创作的,谁用谁就得付版权费。他介绍,周星驰在电影《功夫》中使用了他的角色杨过、姑娘、郭靖、黄蓉,周星驰每使用一次支付一万元。
扩展数据事件流程:
金庸在诉状中要求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并查封销毁库存图书。起诉状还要求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此外,四被告还需赔偿原告维权的合理费用20万元等。此案将于2月17,2016开庭审理。
2018年8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作家查(笔名“金庸”)诉作家理查德(笔名“江南”)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查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查经济路易65433。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少年在此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江南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金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