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影视行业侵权事件屡见不鲜?

近年来,影视圈侵权事件屡见不鲜。有些书是编剧团队,有些剧是为抄袭作品发声。有些抄袭是肯定的,有些侵权涉嫌火爆。然而,在真假侵权的背后,网民的认知却陷入了无休止的反转。从《哪吒》《更好的日子》到《寄生虫》,似乎越是热门的电视剧、电影越容易陷入侵权抄袭的风波。个人认为,这些常见的违规行为背后有以下原因:

第一,侵权认定标准不唯一。很多侵权案件,各地的法院标准略有不同。比如判断一本书是否抄袭了另一本书,就要看人物设定的相似度或者情节的重合度,或者文章的结构和脉络的相似度。之前大火的电视剧《以人民的名义》也被另一本书的作者李霞起诉,认为其抄袭了她的作品《保卫生死》,但所有诉讼请求都被法院一审驳回。但作者不服一审判决,现已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待审判结果。

二是维权时间成本高。对于原作者来说,当发现其作品被抄袭时,侵权作品往往已经进入播放阶段。这时候作者必须自己取证,证明对方作品抄袭了自己的作品。在这个过程中,是漫长的。也许我会等到侵权作品播出后,自己的维权之路才开始。要等到真正的法院判决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第三,侵权成本低。对于侵权人来说,即使是侵犯他人原创作品的被告,所要求的赔偿金额也远远低于影视作品的收入。比如电视剧《灿烂不尽》的编剧抄袭了原作者的作品。经过两年的诉讼,原作者易* *,获得了60多万元的赔偿,但其侵权获利远不止这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