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什么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包括收入、银行存款、现金和证券;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是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申报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财产状况和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或者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从相关单位。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查封、冻结、划拨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查封、冻结、转让或者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查封、冻结、转移或者变更财产价格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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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及其他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查封、冻结、划拨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查封、冻结、转让或者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查封、冻结、转移或者变更财产价格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