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任何内容。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损害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内容,妨碍公众秩序和安全的内容,利用广告宣传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

一是禁止含有虚假或误导内容。

《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这意味着广告必须准确反映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情况,不得夸大其性能、功能、质量等方面的优势,不得隐瞒或者误导消费者。

二、禁止损害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损害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不得损害国家形象、民族尊严、宗教信仰、社会公德等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三。禁止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的内容。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等内容,不仅违背社会公德,还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四、禁止妨碍公共秩序和安全。

《广告法》还规定,广告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和安全。包括不得含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内容,不得干扰公共交通、公共通信等公共秩序。

五、禁止利用广告宣传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或服务。

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告宣传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禁止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除了上述方面,《广告法》还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内容。这个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和界定。

总而言之:

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主要包括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损害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的内容,妨害公众秩序和安全的内容,利用广告宣传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3条规定: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4条规定: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公众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9条规定: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

(四)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的;

(五)妨碍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

(六)含有淫秽、色情、赌博、恐怖、暴力内容的;

(七)民族、种族、宗教和性别歧视的内容;

(八)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这些法律条款明确规定了广告中不得包含的内容,为广告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