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员工开庭怎么办?

如果单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职工有两种途径开庭:

1.请求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仲裁裁决,重新作出裁决,解决劳动争议。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可以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撤销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2.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订立新的仲裁协议对争议进行仲裁,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选择订立新的仲裁协议对争议进行仲裁的,仲裁庭应当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仲裁。当事人选择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法院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判决。

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同意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2.争议的标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如涉及合同履行、财产权、知识产权的争议。

3.双方未能就争议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未能履行。

4.申请仲裁的一方已向仲裁机构交纳了仲裁费。

综上所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和资料,如合同、协议、付款凭证等,以便发生纠纷时证明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4条

借款人应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随同借款一并支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一年的,应当随贷款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