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中小企业管理局怎么样?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过长期的市场经济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包括信贷机构、担保机构、中小银行、风险投资体系和创业板市场在内的中小企业直接和间接融资的市场体系和政府政策支持与支持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面的融资支持服务,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政府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意识到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并开始借鉴国外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经验,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20世纪末开始尝试在中国建立信用担保体系、风险投资体系、中小企业板等间接和直接融资体系。这一系列工作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信用建设的缺失和企业发展外部竞争环境的恶化,近年来初步建立的信用担保、风险投资体系和中小企业板的运行效果与当初的设计初衷相差甚远,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远未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担保机构4000多家,其中2004年新登记1万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约占担保机构总数的1/3。截至2004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近65,438+0,200家,筹集担保资金350多亿元,平均每家可提供担保金额2,900万元,累计为5万多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金额超过65,438+0亿元。累计放大倍数约为1:2.5。2004年,为中小企业提供了约400亿元。2004年,我国各类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17.7万亿元,担保公司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仅占当年全国贷款余额的2.2%。中小企业担保人仅占中小企业总数的12%左右。担保公司运营的实践表明,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一般在第三年后开始显现。中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于2000年。大多数公司都有3-4年的历史。目前风险已经到了高发期。根据我们对部分担保公司的调查,很多担保公司第三年赔付率超过15%。担保公司由于经营和资金困难,不得不涉足多种业务,比如投资股市,或者更集中在非中小企业的融资领域,担保公司的一些担保基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的运营方向与最初的设计意图存在较大偏差。

据科技部统计,2004年中国有253家企业获得了中外风险投资机构6543.8+0.269亿美元的投资,仅占2004年8463亿美元(人民币7073亿元,折合8463亿美元)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15%。投资对象主要是处于发展中后期的中小企业,其中33.4%的投资集中在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企业,约4.24亿美元,30家传统行业企业获得投资654.38+7800万美元,占比654.38+04%。与此同时,由于缺乏退出机制,本土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也很缓慢。2004年中国的风险资本投资总额中,只有不到25%来自本土风险资本。

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中国于2004年推出了中小企业板。目前,中小企业板50家上市公司已从市场上筹集了超过6543.8+02亿元。其中,33家公司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累计从证券市场募集资金超过90亿元,占50家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75%。

因此,从实际操作来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时间较短,要有效实现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还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立并初步运行后,我们有必要参照西方中小企业融资制度,重新思考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制度和融资政策,从而找到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更有效、更现实的途径。

国内外中小企业现有融资渠道比较

对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发现,即使在当今发达国家,通过银行和政府倡议建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在整个中小企业融资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很低。以美国为例,政府的中小企业融资政策不仅从政府服务机制和资金上给予支持,还通过中小企业管理局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中小企业,支持和鼓励民间借贷。因此,自我储蓄和亲友贷款仍然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占总数的58%,商业贷款和政府支持的投资公司占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资金的29%,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供的直接贷款仅占65,438+0%。而我们看重的证券市场融资(创业板)只有4%左右。

北京大学中小企业中心2002年的调查显示,300家样本中小企业启动和持续经营的融资中,超过65.2%来自自身储蓄,31.3%来自亲友贷款。只有3.5%的人真正从银行获得了贷款。一方面,我们有必要提高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融资比例,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仅仅依靠银行体系的改革、担保公司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健全,不可能在近期内从根本上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的融资问题。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有很多讨论。根据我们的研究,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融资困难或直接融资困难(即外部融资困难)的根本原因在于金融信用。金融信用可以定义为履行还款承诺的愿望、能力和行为。

履行还款的愿望更接近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信用的理解,即诚实守信,而实际接触的大多数中小企业无疑都具有诚实守信的优秀传统品质。

然而,良好的还款愿望并不总是转化为实际的还款能力或行动。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大多属于简单的加工制造和服务行业,缺乏核心竞争力,很大一部分处于基于环境污染大、劳动力廉价的产业链低端。一旦国家实施环保和产业调控政策,首先受伤的是中小企业。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强烈依赖于外部经济环境和经济周期。中外经验表明,每一次经济衰退,受害最大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1980-1990日本经济衰退期间,虽然很多大企业也受到很大影响,但中小企业是重灾区,约70-80%的中小企业遇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最终导致日本国家信用担保协会于2001年破产。

在中国,中小企业的破产率也很高。2003年,北京大学中小企业中心对我国某地区的中小企业情况做了统计,成立3年以上的企业不超过企业总数的20%。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市场严重短缺,中小企业成功率高,最大的约束来自于资金约束。目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以卖方市场为特征的全面相对过剩经济。中小企业创业的成本和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大大增加,中小企业创业的失败率也随之增加。因此,即使中小企业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受上述因素影响,还款能力也存在客观制约。

判断还款动作最好的依据是过去的还款记录。由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滞后,金融机构在调查企业信用行为时缺乏必要的数据支持,这也成为金融机构无法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原因。

信用缺失(严格来说是缺乏相关的信用信息)是商业信用需要高额抵押的基本原因。由于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无法完全了解贷款企业在信贷欲望、能力和行动上的所有信息。在项目评估中,金融机构没有能力判断一个项目好不好,或者说金融机构判断一个项目好不好是不经济的。唯一经济简单的方法就是抵押贷款。此外,受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不得不加强对担保品的要求,尤其是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由于中小企业缺乏抵押物(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缺乏确定资产归属的相关法律制度),很多担保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将个人信用与公司信用挂钩,规定一旦公司不能偿还贷款,个人承担无限责任,这与现代企业制度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定义相悖。企业一旦达到一定规模,就无法经营了。

因此,许多学者提出了发展中小银行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所谓建议。在当前的信贷形势下,中小银行并不能完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他们的生存和经营,和现在很多担保公司一样(其实广义上来说,现有的担保公司都是贷款银行,没有吸收存款的功能),会进入现在的担保公司面临的困境。

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政策建议

一方面,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外生型中小企业融资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毕竟我国中小企业创业和融资中,个人储蓄和民间借贷的比重太高了。另一方面,由于现行信用体系的缺陷,开办民营中小银行并不是目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效途径。

因此,我们建议,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在继续完善现有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的同时,政府有必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加大力度:尽快推动建立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体系,放宽政策限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这是缓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

1.推进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信用体系建设。

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我国多年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之所以效果不大,是因为没有完善的法律依据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征信。我国很多信用记录分散在各个部门。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律和操作标准,相关部门无法享受征信。同时,在信用信息共享过程中,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也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相关立法,否则征信体系无法建立。同时,在信用信息的构成中,由于企业的破产保护,企业主会进行逆向选择,利用相关法律制度故意破产以逃避债务。因此,首先应该建立基于个人信用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个人是整个信用体系的基本细胞,企业相当于有机体的组织。所有的征信系统都应该以个人为基础。在过去几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实践中,有的城市选择先建立个人征信系统,有的城市选择建立企业信息信息系统。实际效果表明,前者优于后者。

2.放宽政策限制,允许和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

政府需要放宽对民间借贷和民间融资的限制,制定相关法律明确民间借贷中对债权人的保护和对债务人的法律约束和惩罚机制,允许和保护合法的非正规融资渠道的存在和发展。从融资理论的角度来看,以亲友链和社区链为特征的关系型贷款和关系型借贷更能适应和满足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被广泛应用的相互担保和个人财产完全抵押也是解决信用缺失和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形式。虽然很原始,但是很有效。

在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劳动密集型模式不仅降低了中小企业对外部资金的依赖,也削弱了其吸收社会资金的能力。此外,我国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削弱了包括融资困难在内的外部不利因素对其的负面影响。中国实体经济发展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理论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同时,中小企业并没有因为外部融资困难而放慢发展的脚步。中小企业在经济增长、就业、财税等方面贡献巨大,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非正规的内生的民间金融的存在。虽然我国现有的金融法规和政策禁止民间商业借贷。但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的民间借贷和高息借贷是公开的秘密,很多民营中小企业和地区的经济发展都依赖于这种融资方式。这也是我国在缺乏外源融资渠道的情况下,大量中小企业能够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很多民营企业因为民间借贷产生法律纠纷,其中近年来影响最大的案例就是大武集团融资案。从法院的判决结果来看,国家已经变相承认和允许了盈利性的民间借贷。当然,过去也有很多民间借贷的恶性金融诈骗案件。这些案件的根本原因是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界定非法借贷和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因此,放开民间借贷融资有助于消除风险,是在信用体系和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缓解我国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