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九岁男孩的作文在老师的指导下发表了。谁拥有知识产权,为什么?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组织他人创作,提供建议、物质条件,或者其他辅助性工作,不视为创作。”老师的指导不算创作,所以老师不可能是作文的作者。作文的作者是一个九岁的男孩,所以九岁的男孩对作文有著作权(版权),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一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