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算不算* * *有财产?
你好,如果婚前买房,婚后丈夫还贷,不算夫妻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夫妻一方结婚时起至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的期间。夫妻在此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除外。
婚前买房,婚后男方还贷* * *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不算,但是有两种情况。第一:如果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还款和增值部分进入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如果婚后一方以自己的财产偿还贷款,那么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第一种情况属于特殊方面,不属于还款意义上的一方。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法律一般根据谁出资来判断房屋的归属。如果男女双方都出资,财产通过男女比例分配。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向银行借款,婚后以同一财产偿还借款。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人名下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产权的一方所有,未归还的借款为登记产权的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为偿还贷款所支付的金额及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由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补偿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以下财产是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