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费怎么收?

法律主观性:

1,财产金额在1000元以下或与财产金额无关的:每件30元;2.金额从1000元到65438+万元的部分:乘以1%;3、65438+万元的部分乘以0.5%,但不高于5000元。4.离婚案件:每件案件诉讼费50-300元,20万元以上收取0.5%。五、侵犯人身权案件:每件案件诉讼费100-500元,部分金额50000-100000,占1%;金额65438+万以上的收取0.5%。不及物动词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案件诉讼费50-100元。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案件诉讼费10元。8.知识产权相关纠纷:金额无争议的,500-1000元每件;数额有争议的,按照财产案件诉讼费计算标准计算。9.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财产案件具体受理费标准减一半计算,但必须低于30万元。在清算完成之前,不需要支付破产申请费。十、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诉讼费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案诉讼费50元。11.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符合成立条件的,每件案件诉讼费50-100元。12.申请支付令的案件: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三分之一。十三。申请公示:每件案件诉讼费100元。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每件诉讼费400元。15.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调解解决或者当事人直接申请撤诉的,第三人在拥有独立请求权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诉讼意见。如果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解决案件,那么只缴纳案件受理费的一半。

法律客观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1%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0.5%缴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