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观专利侵权诉讼中忽略他
法律分析:
外观设计专利,即外观设计,是我国专利法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根据法律规定,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设计产品必须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判。由于在取证和质证过程中被告人缺席,判决结果很可能对被告人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新的实用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组合以及色彩、形状、图案的组合为基础,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
外观设计专利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其专利产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