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计划:三篇文章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一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2018消费者权益保护年主题,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舒适安逸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东兴区2017纪念“3.65438
?一.活动的目的
?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这一主题,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倾听消费者的声音,重视消费者的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舒适惬意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二、活动主题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 -15
?四、活动场地
?东兴市,学校,市场,城镇,商场,社区。
?五.活动安排
?东兴区工商局、东兴区消费者委员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东兴区成立了2018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东兴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的实施。
?不及物动词活动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有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七。活动安排
?3月14日至3月15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深入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2)
?八。活动要求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覆盖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做好20xx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日程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2)“3月15”活动当天组织各方面力量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市场,贴近消费者,设立咨询点,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发布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3 15”活动,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全面收集并认真总结“3 15”活动。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前将“3 15”系列宣传活动及相关图片报区消委会。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计划二
?20xx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做好3.15纪念活动,积极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3月15纪念活动的领导,组织各项维权工作,提高市场监管和维权整体效率,市市场监管委、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了3月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
?成员:市市场监管委办公室、企业管理(征信)办公室、市场(合同)办公室、竞争执法(直销)办公室、网监办公室、商标办公室、广告办公室、消保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质量监督办公室、标准化办公室、计量办公室、认证办公室、专项监管办公室、食品综合办公室、食品生产办公室、食品流通办公室、餐饮办公室。43个处室及直属单位,包括宣教处、行政处、消协、新闻中心、药物研究所、设备质检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质检所、计量所、特检所、纺织纤维所、标准化研究所、质量管理所、投诉举报中心、食品检验所、商品安全监测中心、稽查总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保办。
?二、活动的内容
?(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宣传活动。3月15期间,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区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政务访谈、专题栏目、电子屏、政务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方式,,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亮点和成绩,传递正能量;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和支持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科学、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二)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联席会议。3月15期间,组织召开了由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17年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增强市场监管系统维权合力,推动维权工作* * *治、* *建、* *享。(消费者保护办公室)
?(三)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3月15期间,为部分企业代表、消费志愿者、行业协会负责人等组织了消费维权座谈会。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消费者保护办公室)
?(4)发布xx电商分析报告。在15年3月期间,对全市网商的规模、销量、生存状况进行了网上搜索,总结了2017年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的特点,形成了xx电子商务分析报告并向社会发布,以促进xx网上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网监办)
?(五)对生产领域的纸制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3月15期间,计划抽查生产领域纸制品66批次,其中卫生巾(卫生护垫)36批次,纸尿裤14批次,卫生纸、纸巾纸(含湿巾)16批次。(质量监督办公室)
?(六)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进行专项抽查。15年3月期间,组织技术机构对部分地区种子、化肥、饲料等农产品净含量计量监管情况进行专项抽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测量办公室)
?(七)开展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升级活动。3月15期间,结合“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活动,组织重点企业在部分地区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引导企业特别是服务型中小企业获得质量认证,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认证认可处)
?(八)开展“关爱老年人”民心工程活动。15年3月期间,落实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安排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制定“关爱老人”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海报、传单、视频等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普及知识培训,开展区局现场咨询活动,普及保健食品安全普及知识。(保健食品部)
?(九)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活动。3月15期间,对我市保健食品直销企业和大型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健食品部)
?(十)开展交通人员培训活动。对xx市便民专线服务中心的电话话务员进行专项培训,提高其接线能力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技能。(投诉举报中心、食品配送处、餐饮处、药品配送处)
?(十一)开展媒体宣传举报投诉活动。3月15期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宣传启动12315互联网平台二期,提升平台影响力,打造消费维权便捷渠道;与xx人民广播电台经济频道《风坐标》节目合作,开展消费维权专题直播,解答消费者咨询,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投诉举报中心)
?(十二)开展12365导演连线日活动。3月15期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做好全国12365局长连线日活动。(投诉举报中心)
?(十三)召开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会议。15年3月期间,总结了2017年消费维权“五进”工作,交流了维权经验做法,部署了2018年“五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投诉举报中心)
?(14)开展贵重珠宝产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在3月15期间,开展贵重珠宝产品知识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答疑解惑,解决消费者在珠宝消费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向消费者讲解购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佩戴珠宝饰品的注意事项,提高消费者识别假货的能力。(质检院)
?(十五)开展免费参观xx计量博物馆活动。3月15日,xx计量博物馆免费对外开放。(计量学院)
?(十六)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分析活动。15年3月期间,开展了2017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和审查报告的大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手册的形式发布在特检系统中,为特种设备检验监管提供数据支持。(特检院)
?(十七)开展纺织纤维开放咨询服务活动。3月15日,在大型批发市场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向消费者介绍“黑心棉”的危害,讲解鉴别方法;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纺织企业“零距离”接触实验室仪器和服装检测流程;派一线人员到企业进行质量宣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纺织纤维研究所)
?(十八)开展xx食品检验所实验室开放日活动。3月15期间,邀请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参观xx食品检验所实验室。(食品检验学会)
?(十九)举办XX“3 15”直播晚会。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xx电视台、北方网、xx经济广播电台举办2018“3月15”晚会,内容涉及典型案例曝光、重点维权工作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展示等。(市消费者协会)
?(二十)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首批企业授牌活动。3月15期间,围绕生活用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纠纷快为方向,通过自愿申报、审核、预公示等方式确定了第一批企业名单,并召开了授牌会。(市消费者协会)
?(二十一)开展2017年老年消费教育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启动活动。在15年3月期间,我们总结了2017年老年消费教育百场公益大讲堂活动,在老年消费教育方面继续发力。市、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促进老年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市消费者协会)
?(二十二)开展10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7。15年3月期间,选取2017年10起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对每个案例进行评估,并在各大媒体和网络媒体发布,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参考。(市消费者协会)
?(二十三)开展纺织产品比较试验报告发布活动。3月15期间,通过实体店、网店等购买毛巾、袜子、内衣等纺织产品48件。进行了比较试验,并向社会发布了比较试验报告。(市消费者协会)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助力经济发展,为消费者美好生活保驾护航的具体体现。组织15三月纪念活动,营造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是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本职工作,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各有关处室、各直属单位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国家工商总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履行好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职责。加强维权合作,相互支持配合,做好3·15纪念活动。各区局、区消协要成立3月15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精心组织安排好3月15纪念活动。
?(2)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3月15期间,各单位要确保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好消费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防范舆情风险;发生重大、突发消费安全事件,及时按程序报告,做好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央视3.15晚会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安排集中值班,及时依法处理国家总局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央视3.15晚会曝光;各区局、各检查组要加强值班准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依法查处消费侵权案件。
?(三)做好总结工作,及时上报情况。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要注意收集汇总3月15活动开展情况,并于3月21日前通过OA系统将本部门、本单位3月15活动工作总结反馈至消保部。各区局、区消协要注意保留3月15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简报等资料,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收集各区局、消协的工作情况,提交3月21的工作总结、工作照片和“2065438”。
?联系人:xx电话:xx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计划三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动全市工商联、消委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自治区工商局、消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第一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方式变革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条例》(以下简称《消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条例》)、《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实现“三大生态”。
?二、活动的内容
?(1)召开贵港市消费者委员会理事会会议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让生活更美好”年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经营者、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2018主题座谈会,解读“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向会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和企业代表讲解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知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好“3·15”现场宣传活动。“3月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白广场组织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分局、消委要围绕“品质消费,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指导群众现场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懂民情、办实事”为民服务的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3)组织老年人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与市委老干部局合作,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围绕“3月15”,在机关、社区、学校举办1-2期老年人消费教育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对老年人的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案例宣传,围绕“3.15”重点开展老年人消费教育活动,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业为重点,以行政活动为重点。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委要围绕“3.15”,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重点约谈经营者。大力宣传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进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项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2018消费年主题和广西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写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 15”期间,市工商局将联合宣传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在有效解决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广西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7。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的部署要求,从2017年度消费维权案例中,选取价值较大或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例,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附图片),逐级报送审核,评选出“2017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的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推动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和消委要按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的评选和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委员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相关信息,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要进一步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工作,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 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行职责,职责到位。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委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职责到位。“3月12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月15”晚会期间,各级工商机关要坚持16小时(08: 00-24: 00)值班制度。第二,要确保申诉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线路畅通,投诉举报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执法安全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队伍随时待命,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做好“3 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响应、高效处理,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3)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费者委员会要精心组织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媒体的舆论支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和专题访谈,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良好形象,解决民忧,服务民生。
?(四)反馈意见,加强沟通。“3 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市工商局消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