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工作受伤,误工费怎么补偿?
工伤、误工费现场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费(以天为单位)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费赔偿按照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受害者是否负担得起,这是一个执行的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
在工地工作,受伤期间的误工费如何补偿,应该是标准。受害人可以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误工费(天数),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和单位出具的证明。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地方(标准化标准):误工费,误工费(天数)相同,上一年度同类行业职工平均工资(天元)。误工费包括:工资、经费、津贴、班酬等。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必须以收入补偿的“实际减少”为前提(差别补偿原则)。比如被害人是某些单位的人员,其因伤缺勤时,单位不得扣除部分或全部收入。当受害人是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损失的商业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的商业利益并不是简单的由企业管理者的劳动所创造的,它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然而,当企业经营者雇用具有相同能力的人来管理他们的企业或财产时,他们应该对损失的时间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缺勤,缺勤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考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用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