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股权分配

法律主观性:

股权设置由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决定。通常在公司成立之初,会有一个各方协商出资份额的过程。建立良好的股权结构将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并使公司保持和谐的氛围。一、公司股权结构的分配方式(1)股权结构不宜平均化。在美国,几个创始人平分股权,公司也可以。但在中国,恰恰相反,能做的公司更占优势。比较成功的模式是有大股东,大股东是决策的中心;另外,加上占10分或者8分的少数小股东,他们有话语权,可以和老板唱反调。基于这样的模型,有不同的意见,有人做决定。(2)股权分配。利益结构要合理。初创期的公司一般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形式可以是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现金以外的出资需要大家评估或者讨论,根据价值设定股权比例。换句话说,资金是一部分,工作能力是一部分,原来的背景和未来的贡献也是一部分。股权比例就是从这三个层面划分的。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利益结构要合理,贡献要正相关。基本原则是股权只给不可替代的人,可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权。(3)建立反冲突机制。当我们看到股权分散的企业时,我们通常会建议,第一,要集中股权,第二,要建立反冲突机制。现在的做法是,大家会和赞助公司签订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纠纷的解决方式,都会白纸黑字的明确规定。防止股东因某些原因不得不离开。(4)适时发行期权。不同的公司不一样。互联网公司成立的时候可能会留在期权池,但有些公司可能会更晚。时间点取决于业务发展。一般做一个期权激励(什么叫股权激励)比较合适,拿出不超过10%的股份。二、股权设置的基本原则:集体经济组织内人人有股,差距按贡献大小适当体现;股票价值要小而不大,品类要粗而不细。一般有人口存量、劳动贡献存量和其他存量。人口股,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成员,不分年龄,均按人口平等享有股份;劳务出资份额,主要根据村民在本村的实际工作年限,实行分期分级的方法确定村民的劳务出资份额。具体股份和股份之间的比例应考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构成、历史原因和福利政策等实际情况,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原则上不设立集体股。设立集体股的,其比例不得超过股份总数的30%。第三,股权的作用是确认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地位、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二,根据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和资本的多少,设置不同的股权来吸引投资者投资,比如设置优先股。

法律客观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予以鼓励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独立董事、监事不应包括在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外籍员工,可以成为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