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和经济法的研究方向及应用
民商法1。研究方向根据业务范围,可根据需要设置以下研究方向:民法通则、民事权利(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也可单列)、民事责任(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也可单列)、商法理论与实务(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保险法也可单列)。
2.主要课程有中国民法(可分为民法通则、物权法、债(合同)法、侵权法、人身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法理论(可分为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和涉外民商法专题。每个研究方向的具体课程可以根据情况单独设置。
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是一个需要多方面探索的广阔领域。考虑到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本专业有以下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研究经济法的本质及其运行机制功能,是经济法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企业公司法,主要研究企业公司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法律问题,包括经济合同法、财税金融法、涉外经济法、
国家宏观调控法。
2.主要课程有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公司法(含破产法)、经济合同法、财税金融法、涉外经济法、工业产权法、国家宏观调控法。每个研究方向都有几门课程,还可以酌情开设其他特色课程。
●第二,相邻学科
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经济法。
吉林大学法学院2007年经济法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07年本部招生人数:395专业代码:030107。
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注意事项
01经济法理论
02市场监管法
03宏观调控法
04劳动和社会保障法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德语
③624法学理论(含宪法学)
④425综合(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3年。
跨学科考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