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益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09年2月26日公布,2010年7月6日起施行。已经半年多了。通过学习和宣传,许多公民对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侵权责任和承担方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但对这部法律中提到的民事权益及其主要内容缺乏全面的了解。经常有人来咨询。综合回答如下: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现将这些权益的主要含义解释如下:

生命权:指公民不受伤害或杀害的权利,以及获得维持生命所必需的物质和最低限度健康保护的权利。

健康权:公民享有的保持身体和生理功能正常、精神状态完整的权利。

姓名权: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以及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

名誉权:公民、法人维护和保障自身名誉的权利。

荣誉权:公民、法人因其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荣誉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肖像权:公民享有的复制、使用和排除他人侵犯其肖像的人身权。

隐私权:公民享有的控制与其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的权利。

婚姻自主权: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包括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结婚或离婚的权利,不受他人干涉。

监护:成年公民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护的权利。

所有权:公民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权:指非所有权人占有、使用和排除他人物的权利。

担保物权: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定的权利,内容为直接取得或控制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或者科学技术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专利权:简称专利;它是发明人或其受让人在一定期限内对特定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和强制执行权。

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

发现权:公民对重大科学发现经评审后获得荣誉和物质奖励的权利。

股权:股票持有人与其拥有的股份比例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相对应的权益。

继承权: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