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二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定义二套房和改善型住房:
1.还要严格控制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非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4平方米。目前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4平方米。只要第二次贷款用于购房,就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
2.“拒认贷款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购房者在银行征信系统登记了贷款买房,且贷款未结清,那么在申请贷款买房时,将该房界定为二套房及以上。
3.购房人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申请贷款购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借款人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
扩展数据: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简称,是指经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认可,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抵押住房。
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另外,异地人士需要提供计划购房地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二套房贷计算。
要求:
一是按揭贷款的套数由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决定;
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发布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基础,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
三是已使用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购房,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家庭。
参考资料: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