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配偶子女

婚后双方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归夫妻双方所有。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进行协商。他们的子女是否有权分割,要看实际情况。双方均有权自行处置该财产。如何处理只需要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可以赠与,也可以买卖。如果他们生前没有处理,他们婚前的子女也结婚了,有平等的权利要求继承和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是夫妻* *的财产,归夫妻* *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5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

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遗产范围和继承顺序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本部分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部分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