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诉费怎么交,在哪里交?
立案法官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出具诉讼费缴纳通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窗口缴费;当事人交费后,凭收据到法院开具预收款专用票据;当事人在7日内未缴费且无特殊情况的,法院将发出缴费查询通知书,未缴费者自动解除缴费。
法院起诉费的计算标准:
1,按照诉讼请求金额的比例确定;
2.固定金额收费适用于非财产案件;
3、最高额,对超高的诉讼标的设定封顶费用;
4、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减免费用;
5.比例递增,随着诉讼标的金额的增加,费用也会按比例增加。
6.诉讼标的不明确时,按照法院规定的标准预交费用。
7.跨域诉讼可能涉及的额外费用,如异地法院受理费等。
8.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的,按照增加的部分缴纳费用。
9.如果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请求发生变化,可能需要重新计算费用。
10,诉讼中申请保全、鉴定等程序可能会产生额外费用。
11.上诉或重审程序可能需要额外费用。
12.特殊案件,如知识产权和海事案件,可能有特殊的收费标准。
13,关于诉讼费用退还的规定,对于撤诉或者调解成功的案件,可以退还部分费用。
14、其他法律文件制作费、送达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
15,法律援助对象可以申请部分或者全部减免诉讼费用。
16.交纳诉讼费用的时间通常是在立案时或在法院指定的时间内交纳。
17.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可能产生的后果,比如影响案件的正常受理。
18.诉讼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转账支付等方式。
19.诉讼费用支付证明。付款后,应保留收据作为凭证。
20.关于诉讼费用的查询,可以通过法院窗口或者官网查询。
综上所述,法院起诉费用的缴纳流程包括立案法官正式审查后开具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在7日内缴纳费用并提前领取票据。无特殊情况逾期不缴纳的,视为自动撤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诉讼费用又不申请司法救助,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