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

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新颖性是授予专利权的客观条件之一,那么判定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是什么呢?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如果您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八戒知识产权将助您一臂之力!八戒的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于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八戒的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和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得到业界认可。如需专利转让、专利申请交易,请尽快咨询八戒知识产权客服。专利新颖性的客观标准首先是公开性的标准:公开与否是区分新旧发明、新旧实用新型以及判断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的重要依据。所谓公开,主要是指书面公开、使用公开和口头公开三种方式,即以上述方式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以使其为人们所知。其次是时间标准:同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由两人以上独立创造,所以存在一个判断谁的发明具有新颖性的时间标准问题,这是判断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具有新颖性的第二个标准。目前国际上有两种时间标准:一种是发明日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只要在发明日之前其实质内容没有公开,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就具有新颖性;另一个是申请日的标准,是指在申请日之前,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具有新颖性。最后,地域标准:主要是指在法律领域内不为人们所知晓和使用的,可以确认为新颖性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目前世界各国用来判断新颖性的区域标准有三种:绝对世界区域标准、国内区域标准和相对世界区域标准。我国专利法在书面公开中采用绝对的世界性区域标准,但在使用公开或其他公开中采用地方性区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