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是什么意思?
被执行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并认真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申报顺序和财产分别为:
1、现金、存款、证券等。;
2、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3、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不动产;
4.投资、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
其他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的财产,将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应当报告当前财产情况和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谎报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或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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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条件
首先,当事人必须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致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101条规定,申请人应提供担保。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者避免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可能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财产保全的范围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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