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和公约的区别是什么?
公约是多边的,条约一般是双边的。
广义的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法主体缔结的具有相互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这种协定有许多名称,包括条约、公约、盟约、宪章、议定书、协定、声明、宣言等等。
其中,公约往往是对某一重大国际问题的规定,而且大多数公约是造法性的、多边性的。
狭义的条约通常是就一个具体问题达成的协议,或就一个焦点问题达成的协议,大多是双边的。
第一,意义不同。
1.条约是指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任何协议。它可以有不同的名称。
从狭义上讲,条约是指以条约的名义缔结的国际协定,关系到政治、经济、法律等重要问题,有效期较长。
比如1996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1967《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1980《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领事条约》等。
2.合同(或契约)是双方在意思表示的基础上成立的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主要表现。
一般来说,合同是指私法上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债权合同(如买卖)、物权合同(如所有权转移登记)、身份合同(如婚姻),但也可能存在公法上的合同关系。
在民法中,狭义的合同(即债权合同)是债务发生的原因之一,而仅被称为合同的多为债权合同。
合同行为不等于“契约”,一个合同可以包含多个合同行为;没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原则上,合同是一种承诺和不要东西的法律行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基于特殊考虑(比如公共福利),法律才会明确要求。
3.公约是指在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的主持下通过的用于处理特定领域规则的多边条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免受危险和内外威胁,能够确保持续安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