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申请材料总目录。

(2)企业承诺书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签名和公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上传材料的顺序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知识产权概要”一致。请为每个上传的文档标记具体的知识产权名称和编号。

(6)企业人员相关信息。提供2019年2月,19年2月的每月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参与人数与实际从业人数有差异,提供相关说明和证明材料;编制科技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科研职务),提供兼职、临时聘用、外籍科技人员的相关聘用协议。

(七)RD(研究与开发活动)相关信息。材料的上传顺序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企业R&D活动情况表”中R&D活动的编号顺序一致。请标记具体R&D活动的名称,并为每个上传的文件添加项目编号。R&D活动的说明材料包括:近三年各级政府部门安排的科技计划、新产品试制计划复印件(封面、项目页可简化);企业自行安排的R&D项目及相关项目计划和依据;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研究项目,提交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协议。验收单、结论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用户报告等。应附在已验收或已完成的项目中。

(八)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或验证报告。由具备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对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使用年限不足三年的,下同)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并附研发活动说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应在企业按R&D项目单独建账(准确归集会计辅助账)的基础上进行审计。

(九)PS(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信息。上传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生产批准文件、认证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十)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由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上一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或验证报告。

(十一)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的上传顺序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科技成果转化”一致,每份上传的文件应标注具体的成果名称和序号。简要说明涉及的关键技术和改造取得的成果(200字以内)。若转化方式为自行投资,专有技术应明确注明相关测试、销售证明及取得的成果;他人技术成果的受让方还应当提交补充技术转让协议。

转化方式为向他人转让技术成果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技术成果的,应当提交相关成果转让协议或者合同。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成果的,应当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转化方式为与他人实施转化且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已取得成果的,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新产品销售、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材料。

(十二)研究开发组织和管理水平证明材料。企业研发组织管理制度、R&D投资会计制度、R&D费用补充账户等具体说明材料;关于设立企业R&D机构的批复,R&D机构及主要科研仪器设备简介,与产学研合作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激励奖励制度、创新创业开放平台等具体说明材料;科技人员培养、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绩效评价和奖励制度等具体说明材料。

(十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材料的上传顺序必须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中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总结一致。请标记具体的标准名称,并为每个上传的文件添加序列号。标准证明材料应包括标准封面和显示参与标准制定的申报企业名称的相关页面。

(十四)企业财务审计报表。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报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