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没有财产线索怎么办?
法律分析:1。如果没有关于诉前保全的线索,还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但是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会允许诉前保全的。
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
3.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案件尚未审结时提出。
4.诉讼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之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在一审或者二审程序中,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但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6、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不提供的,可以驳回申请。
7.安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诉讼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前,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与请求保全的金额相当。
9.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如果诉讼中的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担保的财产中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适用以下情形:
1.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有给付的内容,即申请人将来立案的诉讼请求有财产给付的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3.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纠纷或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害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