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调查
问题一:离婚时对方的财产情况怎么调查呀 太不幸了,不能便宜了负心汉,要狠狠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请一个当地的律师帮你去查一下吧~当地的熟悉情况,办事也利索点~可以到律师港湾上面找。
如果你丈夫有过错,则你在离婚时分割财产有利,且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问题二:离婚时怎样去调查对方隐匿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有不少离婚当事人担心和苦恼对方恶意负债或转移财产,遇到此类问题时总感觉束手无策。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队资深律师胡B根据自己多年办理离婚案件的经验,总结如下:
一、转移财产的情形一般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转移一般物品;
4、私自出售房屋;
5、低价出售夫妻***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可采取的一般对策:
1、搜集其存折线索,记录其开户行,无论对方将款转入何方,都不会有太大影响,可以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法庭上让其说明存款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必要性;
2、搜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必要时请律师出面调查,如果对方有很高的收入,但又不见存款,法庭上责令其说明收入开支,审查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对于转移不动产的:既是夫妻***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单方出售转让,否则另一方可以主张买卖无效,并追究其擅自处分***同财产的法律责任;
4、对于转移一般物品的: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它凭证;
5、对于低价出售夫妻***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因其显失公平和侵犯了夫妻一方的利益或公司利益或其他股东利益,可以主张其行为无效;
6、对于制作虚假债务的:与债权人对质,询问细节问题,列出提问提纲,审查债务形成时间,必要时做笔迹鉴定,审查债务用途和必要性等等。
7、对于虚报开支的:审查开支凭证,审查真实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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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离婚,夫妻一方的财产状况怎么查? 一、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有的时候,可能只知道银行账号,但是不知道在哪个银行及具体的储蓄所开立的。此时,可根据银行账号向各银行的客服咨询热线查询。有聪明的人,还能猜到对方的银行密码,那么在电话中就能查询到对方的银行存款余额。可根据这些信息,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及明确要保全的金额。二、工资报酬查询取证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时,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1)现在大多数的单位都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资,而银行工资账户内的资金往往会比单位对外出具的工资证明要多。因而,除了要求对方单位出具工资收人证明外,还应要求提供发放工资的银行账号;(2)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亦属于夫妻***同财产,在查询工资收人时,可一并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3)对方的辞职经济补偿金(买断工龄),与一般意义上的工资所得不同,与身份具有严格、密切的关系,属子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同财产分割。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三、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若能举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最好,法院可依申请直接到该证券公司调取对方的开户信息。若不能给出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则必须凭对方的身份证号至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但手续上会烦琐得多。由于股票交易的特殊性,现如今的股票交易都会委托第三方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即股票的资金均由第三方银行转入或转出。为此,申请法院调查的内容亦有两部分,一为股票交易对账单;一为账户资金对账单。四、公司股权信息查询夫妻在公司中的股权情况,相较以上各类财产的查询更为简便一些,但在价值的评估上却是最为困难的一类。在财务在处理上,......>>
问题四:起诉离婚的时候,法院会不会调查个人拥有的财产 房子要是一人一套要等值啊,不等值分别的再平均了,还有就是可以申请法院去查扣财产,有就扣了没有就算完了
别人借钱 没有欠条~
那叫另案,您可以起诉要啊,他要不否定就可以要他还啊
这个东西 肯定他不会承认那就无用了起诉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状况需要当事方自己提供证据证明,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的。但是,也不排除在特定情况下,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调查。这种情况仅仅出现在,当事方自己无法查到财产状况的情形。比如,一方知道另一方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具体金额,对方有不明确提出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调查。
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除双方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外,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生活用品等按照法律规定归个人所有的,归各自所有。其他的均为父亲***同财产,双方平均分配。对于一方有过错的(如婚外情),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同时,应该注意到,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所借的债务为夫妻***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同财产进行清偿。
我们是债权人~
可以起诉债务人,胜诉后,执行债务人财产。如果债务人借款是用于家庭使用,构成其家庭债务的话,即使双方离婚,你依然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法院不会主动调查你的同增情况,除非有一方有意隐瞒或转移财产,另一方到法院申请保全或查封
问题五:法院调查即将离婚的夫妻***有财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问题六:离婚证据,如何调查男方的工资收入? 易轶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离婚财产分割,工资如何调查的问题。按现行法律规定,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银行账户的,只能是公安、法院等法定的职能部门。对公民私自调查他人财产状况的行为法律是不允许的,银行等相关单位也没有“协助义务”,如何调查对方的工资收入呢?下面就如何调查婚内对方的工资收入提供几种方法。 一、聘请律师帮助调查对方的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律师凭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 *** 机关来说是比较配合的,可以调查对方的工资收入信息。但是对于那些私营单位,出于对单位人员的隐私考虑及公司的薪资情况的保密,一般比较难配合律师的调查。不过,律师调查比自己去调查好的多。 二、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对方的工资收入对于上文提到的不配合调查的公司,也是有办法可以调查到对方的工资收入情况的。那就是请求法院出具调查令。一般对于法院出具的调查令,此类不配合的公司在法院出具的调查令面前还是比较配合的,对于有意怠慢不配合调查的,法院会以“妨害诉讼程序的进行”罚款,也可以对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司法拘留。在这样的压力之下,相关单位就会比较配合,查到对方的工资收入情况。 三、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的工资收入不过,经常遇到的问题是,基层法院一般会比较忙,对于这种申请,法院有时候也会有心无力。 因此,在此建议您先和男方的工作单位协商沟通,实在不行的话,还是请一个专业的人士来帮忙比较合适。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问题七:离婚时对方的财产情况怎么调查,离婚时财产要怎么分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问题八:公司财产调查,离婚后公司财产怎么分 你好!我有离婚财产分割案咨询。我哥与其前妻离婚前经营一个美容美发用品店,在我哥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全部转移(因我哥还有工作,在他们关系不好时,很少去店里),在一审时竟然谎称是我哥拉走的,我哥辩解,法院确装模作样草草调查,然后避重就轻的说先判离婚,财产分割放后,终结了一审。二审时又维持原判。还有两处房产分割,一处是我父母的房改房,我当初急需用钱,经家庭协商在我哥给我两万以后我放弃继承,但父母永久居住。后来,我哥他们为了做生意要贷款,就在我父母不情愿的情况下过户给了他们。还有一处是他们自己买的房子。法院经过评估后一人一处,另我哥还要给对方三万元。我父母及家人很觉得不公。我父母的房产可以收回吗?我们该如何做?
问题九:夫妻离婚之前,怎么才能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望采纳
问题十:可以调查离婚财产情况吗 走正当的途径的,则可以通过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