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手翻译一段英语。

对于美国来说,1790颁布了专利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使得专利法在商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第一个专利授予了费城的塞缪尔·霍普金斯(Samuel Hopkins),它的获得是因为“用碳酸钾和珍珠灰制作肥皂的方法”——一个简明的制皂方程式。由于专利法近乎线性的增长,诞生了越来越多的新兴产业和发明。专利法本身的长度也在增加,因为法院越来越有利于专利所有者。之后对这种趋势有一些暂时的反对,大多是因为更新的反垄断法的出台或者国家的迫切需要,比如一战,更典型的二战。事实本身就值得反思:专利可能(也可能不)存在于某个特定的研究领域或整个行业,它们从来就不是作为一个自发的、消息灵通的、组织良好的立法部门的结果而被选择的。它总是通过微小的立法改革,一点一点地影响法律决定,以满足产业“需要”,被“要求”所垄断。哦,不,保护他们。然而,在神秘的政治经济学中,一个成熟的企业是通过什么手段一个接一个出现的。由于潜在独裁者的劝说,耗尽了发明的能力,害怕新兴力量和外国竞争者,然后专利权继续发展,这就需要我们用另一本书来讨论了。

翻译后记:好累啊~我只是个高中生。翻译对不对?总的来说应该没什么区别。每一个字都是用心翻译的!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