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线考试

首先,选择所有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合理使用主要是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十二种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无偿使用,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不可避免地转载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刊登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等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得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翻译或者复制已经发表的少数作品,供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使用,但不得出版。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了显示或保存版本,复制图书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表演不向公众收取费用,即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用汉语写成少数民族文字在中国出版的作品。

(十二)已发表的作品以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的限制。

第二选择是AD,没有消除影响。公开道歉。楼上很不负责任...还有就是消除知识产权法中的影响。公开道歉~很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