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

乡村产业根植于县域,依托农业农村资源,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区域特色鲜明,创新创业活跃,经营类型丰富,利益关系密切。是一个兴农、兴乡、富农的产业。近年来,我国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涌现出一大批新型产业和业态。农村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产业门类不全、产业链短、要素活力不足、质量效益不高等问题,亟待加强。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共同推进城镇化。 充分挖掘农村的各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集聚资源要素,加强创新引导,突出集群形成,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推动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基础。

(2)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依托种养业、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发展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乡村产业,更好地展示地域特色、承载乡村价值、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引导形成以农民为主体、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的农村产业发展格局。

综合发展,把农业和农业联系起来。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基于农业农村资源的二三产业尽可能留在农村,把农业产业链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尽可能留给农民。

绿色领导和创新驱动。践行碧水青山是无价资产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进科技、业态、模式创新,提升农村产业质量和效益。

(3)目标任务。争取用5?10年期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县域生产总值的比重大幅提高,农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农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展,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第二,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农村产业

(4)壮大现代养殖业。创新产业组织,推动种养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延伸和拓展产业链,增加绿色优质产品供给,不断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全面实施永久基本农田特别保护制度,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加强生猪等畜禽养殖能力建设,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促进奶业振兴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5)做精地方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小种和多样化品种,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标准化农村工厂和作坊,发展特色食品、制造业、手工业、绿色建材等地方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六)提升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平。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一批专业村镇。统筹农产品产地、配送中心和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储备局、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7)优化乡村休闲旅游。实施优秀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工程,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村舍、林家园和休闲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村和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8)培育新型农村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耕作代种、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农业生产服务。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商店、小市场,发展批发零售、养老、环卫等农村生活服务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等负责)。)

(9)发展农村信息产业。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加强国家数字农业农村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落实?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负责)。)

第三,科学合理布局,优化农村产业空间结构

(十)加强县级统筹。县域内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农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公共服务普遍享有。完善县域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产品营销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一)推进城镇产业集聚。发挥镇(乡)联系县与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以镇(乡)所在地为中心建设产业集群。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向有条件的镇(乡)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集聚和业态创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二)促进镇村协调发展。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共同建设原料基地和加工车间,实现乡镇加工、户户增收。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商专业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负责。)

(13)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继续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特别是支援贫困地区?三区三州?如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特色资源和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打造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第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村产业凝聚力

(14)培养多元融合主体。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引导其向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域集聚。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推广。鼓励发展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补充,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产业关联度高、辐射带动力强、多主体参与的县域一体化模式,实现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十五)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农业和现代工业要素跨界配置,促进产业和形态的深度交叉融合?农业+?多业态发展趋势。推进规模化种植与林牧渔一体化,发展稻渔、林下种植养殖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产业融合发展,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推动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健康医疗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和功能农业。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和智慧农业。(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十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强镇,打造一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集聚、多业态发展格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十七)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式、分红式、股权式合作,将利益分配重心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企业利润分配机制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平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五是推进质量农业和绿色农业,增强农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八)完善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国家质量兴农战略,制定修订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修订,推进农产品认证结果互认。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十九)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县全过程标准化生产。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塑料薄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促进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产地审批和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20)培育和提升农业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建立农业品牌目录体系,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农业品牌保护。鼓励地方政府培育品质优良、特色鲜明的区域公共品牌,引导企业和农民创建企业品牌并培育一批?地球字号?、?乡名?产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负责)。)

(21)加强资源保护和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建设农业绿色发展的先行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且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农村。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支持秸秆和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促进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六是推进创新创业升级,增强农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十二)加强科技创新引导。大力培育农村产业创新主体。建设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共同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支持种业育种和推广一体化,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种业企业集团。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二十三)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农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田秀才?、?土壤专家?、?乡创客?创新和创业。建立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培训基地,加强农村工匠、文化人才、能工巧匠和管理人才培养,提高创业技能。(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伍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环境。

(二十四)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资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农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节约指标,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农村工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农村工业技术创新。鼓励地方政府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和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等负责)。)

(二十五)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引导县级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本地区,重点支持农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的优惠融资政策适用于农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实施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农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所有权明确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业机械和工具依法抵押。加大对农村工业项目的融资担保。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并有一定收益的农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以乡村振兴为名违规违法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民银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监会、证监会等负责)。)

(二十六)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利互惠,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村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农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和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商资本进入农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非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得侵犯农民财产权益。(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七)完善土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自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加大对农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为农村产业探索省市县联动?点什么?土地使用。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农村工业用地供应。有序开展闲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学车、厂矿废弃地、改线公路废弃地、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和?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聚焦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创新创业。完善保护性农业用地管理措施。(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司法部、国家林业和草原管理局等负责)。)

(二十八)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延伸,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兴办产业。加强农民技能培训,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农业推广人员评价。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投资农业企业,建立健全校企科研人员双重聘用机制,实施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建功立业。(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伍军人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取得实效。

(二十九)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落实好乡村振兴五级书记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农业农村部牵头)

(三十)加强指导服务。加深?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发挥各类服务组织的作用,为从事农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完善农村产业监测体系,研究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计。(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等负责)。)

(三十一)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广农村产业发展的生动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的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农业农村部、广电总局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