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停止混淆和淡化的保护标准:混淆:1,主观标准,以相关公众的普遍关注度为标准;2、客观标准,商标之间的相似性,商品的相似性。除去盐分

驰名商标的概念和认定标准: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经过长期使用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认定标准: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认知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保护的记录5、使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保护:1驳回或撤销注册2禁止作为商标使用3禁止作为商号注册4禁止作为域名注册

不正当竞争的概念和特征: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以下特征: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的主体,所以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但在某些情况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碍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侵害其合法权益,这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2.不公平竞争是非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包括违反第二章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则规定,以及违反本法第二条的原则性规定。虽然将经营者的一些行为认定为本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看似困难,但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者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当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3.不正当竞争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破坏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使守法经营者遭受物质和精神双重损害。

商业混淆的形式: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自己就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字号,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11.简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特征: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特点:保密是指相关信息不被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晓和轻易获取。经济性是指相关信息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商业价值,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

12.简述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1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包括盗窃、利诱、胁迫、泄露或使用交付地区的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使用合法窒息的商业秘密、第三方侵权,包括善意第三方和恶意第三方。

13、厂商名称的概念,厂商名称权的权利内容包括:厂商名称(商号、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商事主体使用的具有显著性的文字符号。

权利:1,使用权2,转让权3,许可权4,禁止权。

14,地理标志的定义,与商品来源标志的区别。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表明某一商品来自某一地区,该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决定的标志。

地理标志与来源标志的区别:1来源标志仅表明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地理标志不仅表明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还表明商品的质量、信誉等特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是与真实地名相关的标志。源标不一定是真实的地理名称。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具有产权,而原产地标志不具有产权。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关系到商品的质量和信誉,地理标志比原产地名称更广泛。

15.简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概念和内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人依法对其布图设计进行复制和商业利用的专有权利。内容:1,复制权2,商业利用权。

16,植物新品种的概念及植物新品种权的授权条件和保护期限。

植物新品种:经过人工培育或者从发现的野生植物中发展而来的植物品种,具有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适当命名。

植物品种权是指育种者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对植物新品种享有的专有权利。

授权条件:1,新颖性2,特异性3,一致性4,稳定性5,命名恰当。

保护期:自授权之日起,藤本、乔木、果树、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