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出台十九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日前,市工信局、市委统战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联合发布《龙岩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从19个方面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提出,龙头民营企业要做优做强,龙头企业要落实?培养优秀者,帮助强者?项目,加大对民营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培育更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梯度培育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企业聚焦细分市场产品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品牌培育,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创新型?小巨人?以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在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提升民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方面,《办法》提出,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巨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梯的发展,促进全市民营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和质量大幅提高;推动民营企业广泛开展机器替代和智能化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升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和生产服务;扎实推进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加快智能化转型步伐。

为推动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加快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民间投资增长,《办法》支持民营企业节能降碳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电力、铁路、天然气等重点行业以及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相关业务。,提升我市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平台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民营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此外,《办法》还在推动民营经济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完善吸引民营企业人才和人才的服务机制,优化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强化数据要素支撑,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以及提供精准政务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服务作用、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细化的措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融媒体记者罗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