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基地准入条件

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者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员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园申请表、创业项目评估表、介绍创业项目的课件。

一、成都创业孵化园入驻条件

1,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新材料、生物制药、工程设计、艺术设计、动漫创意、文化传播、电子信息等业态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优质创业项目;

2.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开展R&D经营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特别鼓励在校级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所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计划;

4.贫困大学生可以放宽创业条件。

5.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确保迁入后每年每10平方米吸纳1名大学生就业或学徒。

二、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房租补贴:第一年第二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50%房租补贴。

2.创业津贴:大学生创业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津贴。每个入园企业补贴10000元。女大学生创业每年直接补贴2000元。

3.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出资证明后一年内招用大学生就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4.社保补贴:入园企业招用贫困家庭未就业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按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5.简化注册流程: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放宽注册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学生可以在宿舍自主创业注册公司。

6.减免税: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1至12)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的定额依次扣除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融资担保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国家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其增加对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挂牌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方式退出投资。国家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