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行业跳槽要小心。

软件行业跳槽要小心。

软件业正在吃青春饭。很多跳槽者让老板们头疼,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让一些软件公司损失严重。江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江苏省软件产业促进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该条例(修订草案)提出,软件行业的跳槽者应该为泄露其原企业的商业秘密付出相应的经济“代价”。

《条例(修订草案)》第二十七条规定:“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商业秘密的从业人员,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竞业限制合同。竞业限制条款或者竞业限制合同应当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并依法约定相应的经济补偿。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应当遵守竞业限制的约定,在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行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者业务。”

不守诚信的软件人才将受到惩罚,优秀人才将得到奖励——修订草案第十八条规定“软件企业可以以股票期权的形式激励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软件企业可提取年度净资产总值不超过35%的比例,以股票期权形式奖励给管理骨干和技术骨干。”

一些企业领导人和专家认为,要促进软件产品的自主创新,必须从各种渠道筹集资金,增加对软件产业的投资。因此,修订草案增加了一条,建立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和担保机制,鼓励软件产业风险投资和金融担保。

修订草案第四十四条规定,有关部门应当为软件企业境内外上市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协助软件企业完成上市前的‘培育、重组、辅导’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上市。

江苏有很多大学城,大学,科研机构。《条例(修订草案)》第四十六条指出:“鼓励软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设立软件研究开发机构,共同研究开发基础软件、工具软件等关键技术,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对重点软件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信息产业、科技部门要在立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此,有委员提出,要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成为R&D的主体,鼓励企业扩大R&D投资,至少要达到投资总额的8%至10%。为了真正成为利益主体,大学和企业应该采取多种结合方式。

记者了解到,《条例(修订草案)》还明确,江苏省政府将根据本省软件产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促进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支持力度。资金将主要用于软件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品牌的培育、软件外包业务的支持、国内外高层次软件人才的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