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分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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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及泰珠公司关于产品代理经销和营销管理制度的相应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授权和法律关系

1.1授权产品:产品

1.2授权面积:

1.3授权方式:独家经销商。

第二条销售

2.1甲乙双方应确定一定数量的销售目标和结构比例目标,并将双方签署的销售目标确认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每年签署一次。

2.2销售目标:

销量:

销售:

结构比率:

2.3乙方应努力实现甲方授权产品的代理目标。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每年根据甲乙双方

签署的代理目标按季度分解,每个季度评估一次。如果乙方连续两次考核低于目标金额的8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果年度目标低于80%,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三条价格

2.1乙方享受甲方价格政策。

2.2如甲方产品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新价格政策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2.3限价: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终端价格应与甲方的全国统一市场指导价一致。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为支持经销商顺利开展工作,在乙方有抵押或担保的前提下,乙方以贷款形式提供一定的支付支持。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方式、结算时间与年度目标挂钩,并在销售目标确认书上体现。

4.2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相应的应收账款结算方式。根据本年度销售情况和甲方要求,确定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应收账款结算方式为月结,即当月货款必须在第一个月月底前支付,结算时间/应收天数也会在销售目标确认中体现。

4.3乙方应在每月月底及时与甲方财务对账。甲方应提供相关交割、结算等资料,并出具对账单。乙方法定代表人应在声明上签字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4.4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到期款项,甲方将不予发货,并收取每日5‰的滞纳金。如果乙方超过两个月未支付到期款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五条接受订单、生产包装、运输、质量投诉等。

5.1乙方每次需要货物时,应以正式书面订单的形式传真至甲方指定的区域销售代表处。乙方的订单必须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特殊人员签字才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字的,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授权通知。

5.2甲方在接到乙方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的产品包装和运输方式发货,并及时通知乙方。如果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做好协商工作;对于有特殊要求或数量较大的授权产品,应给予甲方一个交货期。

5.3产品包装:甲方授权产品将采用统一的25公斤纸箱包装,内有两层薄膜袋。甲方公司地区代表处将产品全部包装后运送至乙方仓库或指定地点。如有包装损坏,乙方应在到货日期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人更换。乙方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订购与甲方授权产品相同的包装,否则将被罚款甚至终止本协议。第一次发现罚款1000元;第二次发现被罚款654.38+000万元;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4甲方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如果乙方需要采用特殊的运输方式或委托甲方将货物运送到乙方仓库以外的其他地方,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费将由乙方承担..

5.5质量投诉: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质量异议,必须在货到后2天内提出,甲方应及时派人按质量鉴定程序进行确认。如有质量问题,甲方予以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期为产品退库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没有质量问题,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如果乙方在货物到达后超过2天提出质量异议,甲方将不予受理。由于授权产品珠光颜料是一种效果颜料,至今国内外没有统一的标准色相和质量标准。同时,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偏好。因此,甲方建议乙方首先建议客户进行小实验和样品对比,以避免质量纠纷。一旦乙方因质量问题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有义务派员协助解决,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六条甲方的支持和权利

6.1营销支持: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开展产品发布会、标准会等大型授权产品推广活动。,并提供新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等。

6.2技术支持:乙方应在不违反保密承诺协议的前提下,认真解答授权产品的技术问题和应用问题。如有必要,甲方将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费用由甲方承担..

6.3信息支持:及时告知乙方授权产品的改进和新产品的推出信息,有助于乙方启动授权产品的市场运作。

6.4管理支持:本协议签署后,乙方方便纳入甲方统一的代理管理范围,享有甲方在代理管理方面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包括培训、信用评级、奖励等。

6.5甲方有权了解和掌握乙方的业务动态和表现..

6.5.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每月25日至30日向甲方公司上报新客户的详细情况。

6.5.2信息中心备案时,甲方将协助跟踪和开发大客户和潜在市场。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年度产品需求预测和月度产品需求。每月15前提交下个月的产品需求计划,并详细注明潜在客户和消费预估,以便甲方进行合理的市场预测和生产安排。

根据甲方公司要求,乙方应在每月10前提交授权产品报告:

(1)月度销售报告;

(2)库存报告;

③应收账款报表(包括客户明细),供甲方公司进行市场预测和业绩评估。

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坚决杜绝不诚信行为。对于未能报告、遗漏或虚假陈述上述报表,如新客户详细信息、下个月的需求预测、月度销售报告、月度库存报告和应收账款详细信息,将受到处罚:

(1)漏报或漏报,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甲方有权第三次终止本协议;

②如果甲方工作人员认为乙方的陈述有疑问,甲方有权进行调查,包括客户核实、仓库盘点、要求乙方提供客户陈述等。

(3)经查实有虚报的,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2万元;甲方有权第三次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7.1积极维护甲方授权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司形象,积极配合甲方授权产品在乙方授权区域的整体市场运营计划..

7.2积极维护甲方产品的质量和信誉,时刻关注客户对产品的反馈。坚决打击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有义务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一旦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甲方的产品销售给一些从事恶意竞争的厂商和商家,以保护甲方专利产品的市场不受侵犯。

7.3乙方应根据甲方对代理商的管理制度要求,每月至少提供一份授权产品的营销报告,包括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价格、包装、促销方式、广告资料、客户意见等。特别是要及时掌握竞争对手的市场运作情况,如果市场发生明显变化,要及时通知甲方。

7.4严格遵守双方签署的保密承诺协议和甲方商标的使用。

7.5在甲方授权产品的经销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严禁超出授权区域的经销活动。如被发现,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2万元;甲方有权第三次终止本协议。

7.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代理/经销任何与甲方相同的产品,如被发现,甲方将无条件终止本协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后3年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甲方产品相同的产品。

7.7乙方有权了解和掌握甲方营销所需的产品技术问题,如产品性能、质量等级、使用范围等。

7.8乙方有权在授权区域内参与甲方营销政策的制定和决策。

7.9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和商业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直接或间接造成的延误。或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另一方不得索赔,此类原因包括:洪水、火灾、台风、地震、海啸、雷击、流行病、禁运、扣押、骚动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类似原因,或双方同意的其他特殊原因。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65,438+0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文件证明所谓的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九条协议终止条款

9.1终止: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在下列情况下,各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如果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且在收到另一方要求纠正的书面通知后20天内仍未纠正违反该条款的行为。如果一方自愿或被迫申请破产、重组、清算或解散。违反保密承诺协议及协议所附甲方商标的使用。在本协议第6条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在超过30天后未能履行其职责。

9.2终止的影响: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解除双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已经发生但尚未完成的任何债务。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在协议终止前遭受经济损失或形象、品牌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不受协议终止的影响。

9.3发生上述第9.1.2/9.1.4条所述情况时,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回购授权产品库存,回购价格以回购当月价格为准。

第十条争议及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和执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起仲裁或诉讼,双方同意仲裁或诉讼地点为太仓市,按照相关仲裁和诉讼规则及法定程序进行解决。仲裁纠纷时,双方选择太仓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作为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移交原业务、落实应收账款责任等。

11.1根据内贸分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政策要求,经销处业务区域内的重点客户将由公司直接销售。界定直销客户的原则如下:(有详细的客户清单)

11.1.1国际或跨地区大型公司;

11.1.2各地区前大客户;

11.1.3有成长性、技术服务要求高、需要公司直接维护的客户;

11.1.4经销商在有效时间内无法突破的客户(以市场部提供的信息和约定时限为准)

11.2盘点甲方销售代表处在乙方原所在区域的财产、存货、应收账款及库存现金。

年月前完成交接工作。

11.2.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应收款项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按原费率在20xx年内收取。

65438+2月底前所有账目结清。

11.2.2对于属于甲方直销部分的客户,乙方负责安排交接并做好客户对账工作。如发生坏账,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转让

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10.2保密承诺协议、甲方商标使用、销售对象确认、抵押担保合同及分包合同

《经销商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邮政管理局编码:邮政管理局编码: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授权代理: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珍:传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址:签约时间:

简介:

分销协议或承销商协议是指由主承销商、国际协调人和所有承销商签署的明确承销团成员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分销协议与包销协议在很多方面存在重叠,具有进一步分解包销协议相关权利义务的法律意义。分销协议通常与包销协议同时签署。

扩展数据:

在西方经济学中,分销的含义就是建立销售渠道。根据著名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的定义,分销渠道(Distribution Channel)或营销渠道(Marketing Channel),是指在商品或服务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过程中,获得其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但是,它不包括供应商、服务商等。

随着批发概念的过时,流行的概念是分销。所谓分销就是分开卖。可以看出,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了下家的情况,但是销售是有计划的,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配送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规划的角度对商家的定义。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习惯说有服务终端的意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分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