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专利法中专利的种类有哪些?
1.新专利法中的专利品种有哪些?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则。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则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另外,香港专利法中的规则是:规范性专利(相当于内地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内地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些发达国家的分类:专利创造和外观设计专利。二、什么是专利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法所称创造,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创造是一个新技能计划。技能计划是指利用自然规律处理人类生产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能问题的详细思路,是利用自然规律和自然力使其产生一定效果的计划。《国际知识产权安排》经典教材指出,创造是人脑的一种思想活动,是运用自然规律处理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能处理方案。技能计划通常由几个技能特征组成。例如,产品技能计划的技能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数据、器具、设备、形状、结构、成分、比例等等;方法技能计划的技能特征可以是过程、步骤、进度、接触的时间、温度、压力、选择的设备和东西等等。各种技能特征之间的关系也是一种技能特征。科学发现和科学理论是人们对自然界客观存在的未知物质、现象或变化过程的认识及其规律的总结。它们不属于专利法所说的创造,因此不是专利法维护的对象。(2)创造分为产品创造和方法创造。产品创造包括所有由人创造的东西,如机器、设备、零件、仪器、设备、器具、材料、合成物、化合物等等。方法来创造包含所有自然法则的方法。也可分为生产方法和操作方法两种,如加工方法、生产技术、试验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的创造。专利法的创立也可以改进现有的产品或方法。绝大多数的创造都是对现有技能的改进,比如某些技能特性的新组合,某些技能特性的新选择。只要这种组合或选择具有新的技能效果,就是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创造。在不同的国家,专利品种是不同的。就我国专利法中专利的类型而言,主要有三种,即创造、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但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法律中规则的信息和程序要求是不同的,实际供给的维持期也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