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美国享受最惠国待遇吗?
中国和美国享受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个成员给予原产于或运往其他成员的产品的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原产于或运往所有成员的相同产品。因此,如果美国的其他最惠国享受进口货物的免税待遇,他们自己的国家也享受同样的待遇。
在贸易和航运方面,中国与意大利、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美国、泰国、马来西亚、巴西等国签订了100多个贸易和航海条约、贸易协定以及贸易和支付协定或议定书,这些条约都包含最惠国条款。
美国对华最惠国待遇(后改名为“正常贸易关系”)从1989开始每年都严重干扰中美关系。2000年6月5438+10月10,克林顿总统签署给予中国永久正常贸易关系(PNTR)法案,中国入世后将获得美国的PNTR。
扩展数据
世贸组织关于成员国最惠国待遇的规定
1.最惠国待遇在货物贸易方面,世贸组织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等协定在相关条款中规定,成员之间应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
最惠国待遇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在贸易中不得相互歧视,所有成员,无论大小,都应平等。只要他们进出口的产品是一样的,也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不附加任何条件,应该是永久的。
2.服务贸易最惠国待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二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同等待遇。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的最惠国待遇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将最惠国待遇规定为其成员必须普遍遵守的一般义务和基本原则。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成员向其他成员的国民提供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其他WTO成员的国民。换句话说,世贸组织要求所有成员的国民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享有平等待遇,不能歧视一个成员的国民。
百度百科-最惠国待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