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适合大型酒店、酒店管理公司、集团经营的酒店的组织架构?

职能组织。

1.委托管理:通过酒店业主与管理集团签订的管理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保证管理集团能够以自己的管理风格、服务规范、质量标准和运营模式向被管理酒店输出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和管理模式。

并向所管理的酒店收取一定比例的“基础管理费”(约为营业额的2%至5%)和“激励管理费”(约为毛利的3%至6%)。

2.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转让为核心的经营模式,是利用管理集团自身的专有技术,结合品牌和酒店业主的资本,扩大经营规模的经营发展模式。通过认购特许经营权,管理集团拥有知识产权的品牌名称,

将注册商标、定型、经营方式、操作程序、预订系统、采购网络等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特许经营酒店,并一次性收取特许转让费或加盟费,以及根据营业收入按月浮动的特许经营服务费的管理方式。

3.以资经营:通过独资、控股或参股等直接或间接投资方式取得酒店经营权,对其下属酒店实行相同品牌标识、相同服务流程、相同预订网络、相同采购系统、相同组织架构、相同财务制度、相同政策标准、相同企业文化、相同经营理念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