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看待“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已经告别了农业社会,步入了工业社会,正在向信息社会迈进。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计算机技术、通信和网络技术、软件和系统集成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突飞猛进,信息网络化不断发展,对世界各国各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法律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的面貌。

正是由于这场迅猛的信息和网络革命,传统的法律体系结构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当传统的知识产权以一种新的形式出现在互联网上,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在突如其来的新问题面前显得手足无措。一些法律事实的认定也因为网络环境的陌生而产生了一定的障碍。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之所以比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困难,是因为在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的保护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