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软研发支出比例要求

要求双软的R&D费用比例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6%,具体要求如下:

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是其业务和主营业务收入。

3.拥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资质等级认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R&D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20%,R&D费用比例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6%。

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所需的技术设备。

6.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50%以上。

R&D费用包括:

当研究阶段的相关费用发生时,应将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和无法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费用。前者从会计角度规范了R&D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方法,后者从税法角度规范了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取、摊销和扣除。

中国相关制度从两个方面规范R&D费用:

1.财政部于2006年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于2008年10月16日起施行。

参考以上内容:百度百科-R&D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