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22高级经济师评审结果延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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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宁市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08-31普通
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部门,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主要企业: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申请审查的时间和范围
(1)报告和审查的时间
2022年我市成立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要提前制定评审计划,在65438+2月底前完成申报、评审、公告、发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设立单位确需延期申请或未能在0+165438结束前组织评审的,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我市没有评审委员会的(含委托评审),按相应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时间安排进行。我市实行“以考代评”、“合评”的职称系列。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完成考试。
(2)适用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聘用)关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必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才能参加我市的职称评定,可不受原职称资格的限制。
3.中央、省属经济单位和外地市委托我市评定职称的,应由主管部门出具委托书。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山东中央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程序的通知》(鲁人社字[2065 438+09]163号)执行。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和审查的条件和政策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和评定标准条件。我省已按照新的条件完成了标准条件的修订,未完成的修订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2.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济人社字[2021]56号),2022年我市初级职称继续评审认定,不再组织评审。
3 .技工院校中级班、高级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和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4.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实现工程、农业、体育、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艺术、实验技术、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化。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5.非企事业单位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现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经审查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职称。
6 .变更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上任职一年以上,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职称申报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与原职称处于同一级别,申报的系列(专业)应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一致,当年不得申报更高一级的职称。编改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以累计,相关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更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7.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65 438+09]14号)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符合相应职称评定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视为具有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直接依据相应的职业资格申报。
8.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系列建设项目和交通项目中实行初、中级“以考定评”,不再组织评审;副高级实行“组合评价”,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参加评价。具体考试安排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9.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我市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实行“一揽子申报”统筹。
10.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前应组织面试答辩。答辩可以通过个人述职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答辩的内容是参评对象的工作情况、业绩成果、代表论文等,只有面试合格者才能参加评优。鼓励副高级职称评审增加面试等评审环节。
11.对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青年人才、重庆扶贫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12.支持“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制造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在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13.经省级有关部门认定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14.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初级以上中级职称。
15.按照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要求,组织选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后参加重大活动和重要任务,经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认可或出具证明,一年内累计派驻天数超过3个月或连续两年超过5个月的,可视为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对口支援。选聘期间的专业工作量按在岗水平的2倍计算,聘期内可使用现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按原政策执行。
16.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五年的继续教育数据。今年,“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和“济宁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通过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连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课时申报,课时记录会自动推送至省级平台,个人无需单独操作。
17.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健康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与兽医工程等国家统一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航运、翻译、出版等八大系列职称在全省统一。有11系列(专业)的会计学、统计学、审计学、经济学、档案学、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在全国或省市实行高级职称“组合评价”。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相关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在有效期内申请评定高级职称。
三。申报和审计要求
(1)报告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根据评审方案确定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并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报评审通知。申请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专业技术职称”模块填报。职称申报和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声明人对其声明负责,并承诺声明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对于能在网上提供信息或上传电子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凡能通过合法许可、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或跨部门核查、网络核查等方式办理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2)申请程序
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方式。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由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7人或7人以上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和身份限制,完善本单位职称申报的推荐程序,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在单位内部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定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材料,应当及时退回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单位主管部门、申报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应设立单位(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申请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者违反委托评审程序的申请材料,应当及时退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价条件;(2)不符合灌装规范;(三)未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的;(四)未按规定公示或者未按规定公示的;(5)有欺诈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4.推荐参加省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相关业务部门审核上报;推荐参加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省授权市设立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级有关部门审核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按照属地原则推荐申报。自由职业者可在所在社区、镇(街道)的人事代理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申报等手续。各县(市、区)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未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机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不予受理。所有系列职称申报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汇总后上报,不得指派申请人携带个人申报材料上报。
四、评审组织要求
(1)审查委员会的设立和调整
2022年我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由于党校教师、工艺美术、法医技术、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冶金工程、黄金工程、安全工程、文学创作等系列(专业)申报人数较少,我市不再设立相应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委托评审事宜,待我局出具委托书后委托评审。档案系列中、初级实行全省统一的“以考定评”,不再设立相应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初级职称不再适用有关评审和认定的规定。
2022年省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新增健康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网络安全工程、饲料与兽药工程等专业评审委员会,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新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供应链管理评审专业。继续开展工业互联网、海洋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与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专项职称评审工作。我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要求自主申报,评价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用。
(2)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评标委员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评标工作方案,遴选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分类评价的原则,科学公正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不仅是学历、资历、论文和获奖情况,还要结合实际创新评价方式方法,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质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有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可对制造业“专精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的申请人分别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倾斜。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在祖国大地上写论文”,加大服务基层力度。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专业技术特点建立专家服务基层积分制度,积分将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三)宣传和颁发证书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织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织单位官方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评价结果公示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程序予以确认或核准备案,并及时公布。获得职称的时间从通过评审之日起计算。全面推行电子职称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要求
(一)严肃审查纪律。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评审要求,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