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内部结构
(1)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机要文件、档案、信访、会议、接待、督查、政务信息、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办公设备和车辆管理;联系受托管理的海外办事处;指导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工作。
(2)政策法规部(研究室)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对策,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综合性政策文件;指导系统普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审查执法单位委托的执法主体资格,监督执法;推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承办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综合办公室
综合分析工业经济形势,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工业经济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收集、分析与研究;指导大企业培育和企业直接融资,负责中小非公企业上市培育;参与企业深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的相关事务。
(4)发展规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制定产业投资和重大产业建设项目规划,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光电、石化、生化、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承担相关投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5)工业政策办公室
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的实施办法;提出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定产业调整目录,制定相关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汽车行业产业政策的具体实施;综合指导工业和信息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6)经济运行部
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情况,分析行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拟订调控行业经济运行的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生产经营要素;协调推进银企合作,引导企业扭亏增盈、开拓市场;建立健全产业预警机制,提出国家和省储备物资动用建议,承担产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引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
(7)电力安全办公室
负责电力运行的监测、预测和协调,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预案,监督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行业的电力运行和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煤电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大用户直供和矿电结合。
(8)交通物流部
配合和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负责协调铁路重点物资运输和应急客货运输;监测和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情况,制定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和促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制定汽车更新政策和行业规划,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
(9)原材料工业局(云南黄金管理局)
负责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石化、化工、建材、农药等行业的管理;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的监测和分析,研究原材料市场动态,协调原材料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原材料工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制定原材料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农业化学品行政保护的相关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中缅油气管道及炼油基地建设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装备工业司
负责通用机械、专用设备、电子信息设备及制品、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等行业的管理;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协调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监测和分析装备工业发展,制定专项发展规划,研究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
(11)消费品工业司
负责轻工、纺织、家电、燃料乙醇等行业的管理;承担消费品工业发展监测和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制定专项发展规划、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行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实施纺织行业重大项目。
(12)食品和药物工业司
负责食品药品的行业管理;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工作,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制定促进行业发展的专项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生物制药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组织实施行业重大项目;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和国家药品储备管理。
(十三)盐务管理局(云南盐务管理局)
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制定盐资源和盐业发展规划及年度产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各级盐务管理工作;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和食盐储备管理;负责碘盐产品、添加剂、标签和包装的监督管理;承办盐业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4)工业园区办公室
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和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承担产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15)技术创新部
指导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编制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制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估,负责监督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认定;指导企业的质量管理;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培育工业品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16)节能处(云南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参与制定节能规划,制定工业和信息化节能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提出行业节能专项和资金规划安排意见;负责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本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制定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组织行业节能宣传和培训。
(十七)资源综合利用。
参与制定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计划,制定工业、信息化、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工业和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的认定、监督和指导;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八)中小企业司
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发展趋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引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云南省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九)企业服务体系。
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推进体系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平台建设;协调处理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的投诉,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企业减负治乱工作。
(20)网络与信息资源管理办公室
负责电子政务和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府信息资源库建设,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和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应用系统和平台的建设;组织和指导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和绩效评估;协调和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配合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发展。
(二十一)信息推广办公室
指导和推进信息化工作,编制信息化产业规划和电子政务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项目;指导和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应用,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引导和促进软件、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22)信息安全协调办公室
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工作;牵头制定信息安全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对政府部门和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信息网络的安全进行指导和监督;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三)无线电管理处
负责起草无线电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和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发放无线电许可证,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场地资源,组织无线电监测;协调无线电通信的紧急支援;协调处理军地之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和外事工作。
(二十四)无线电监督检查办公室
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办有关无线电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协调工作;协调电磁干扰的处理;配合无线电安全稳定维护;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派出机构固定资产。
(二十五)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提出煤炭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法整顿煤炭生产经营秩序,负责煤炭经营资格证书的颁发;负责煤炭行业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负责开办煤矿的审批;指导煤矿基础管理工作,组织煤矿瓦斯治理和瓦斯等级鉴定,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指导质量标准化煤矿建设。
(二十六)煤炭生产安全技术改造部门
负责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整顿关闭,组织指导煤矿生产和技术改造,负责审批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负责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批;负责煤炭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认证;引导煤炭工业技术创新和进步,推进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煤矿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并监督整改落实,参与重大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十七)煤炭企事业单位管理处
负责颁发煤矿矿长资格证书;指导煤矿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拟订煤炭工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的政策措施;深化煤炭企业改革,引导煤矿改革发展,培育大中型煤炭企业集团;负责指导省煤炭行业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二十八)人事部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干部培训;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外事管理工作。
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退休人员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