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样品的收入属于销售商品的收入。账务处理如下:\x0d\(1)收集材料\x0d\借:研发支出\x0d\借:原材料等。\x0d\(2)销售R&D样品\x0d\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0d\贷:主营业务收入\x0d\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0d\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销售的样品不需要结转。\x0d\(3)视具体情况将研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x0d\借:无形资产(管理费用)\x0d\贷:研发支出。\ x0d \ x0d \另外: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x0d \ x0d《认定办法》中所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R&D活动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x0d\(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取得的收入;\x0d\(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和技术项目实施的净收入;\x0d\(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身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向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等各类服务取得的收入;\x0d\(4)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委托研究开发、中试和新产品开发从社会各界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