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专利技术转让合同范本!

XXX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为一方,XXX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为另一方;

鉴于转让方是XXX技术的专利持有人;

鉴于,转让方有权并同意向受让方授予使用、制造和销售专利技术的权利;

鉴于,受让方希望使用转让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个定义

1.1“专利技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技术,该技术于×××年×月×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

1.2“转让方”——指XXX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财产继承人。

1.3“受让方”——指中国XXX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财产继承人。

1.4“合同产品”——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产品。

1.5“合同工厂”——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位于XX省XX市,称为XX厂。

1.6“净销售价”——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7“专利信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相关信息。

1.8“合同生效日期”——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最后一方批准的日期。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受让方同意从转让方处获得,转让方同意授予受让方设计、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中国设计和制造合同产品、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

2.3转让方应负责向受让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信息,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用途和专利号。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受让方需要转让方提供技术服务或生产所需的部分备件或原材料,转让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受让方,然后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2.5转让方同意受让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合同产品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也可以标明“经转让方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根据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的价格采用特许权使用费计算,计价货币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后的月份开始,按日历年计算,提成费的结算日为每年65438+2月31。

3.3提成费按照当年销售的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如果合同产品未售出,提成费不予计算。

3.4在特许权使用费结算日之后的65,438+00天内,受让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转让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3.5如果转让方需要审计受让方的账目,应在收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发出的书面通知后65,438+00天内通知受让方。审计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4。

第4条支付条款

4.1受让方将通过XXX银行(此处为受让方的营业银行)和XXX银行(此处为转让方的营业银行)向转让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货币为美元。

4.2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根据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发出相关文件。受让方应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下列文件并经核实无误后30天内向转让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A.版税计算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如果转让方需要向受让方支付罚款或赔偿金,受让方有权直接从上述款项中扣除。

第5条数据的交付和改进

5.1转让方应根据本合同附件2的规定向受让方提供专利信息的名称和内容以及转让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相关信息。

5.2转让方应在签署本合同的同时将第5.1条规定的专利信息交付给受让方。(注:由于专利资料是现成的,要求转让方在签约时提交。)

5.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双方对合同产品所涉及的技术进行改进和开发,双方应免费向对方提供改进和开发的技术资料。

5.4改进和开发的技术的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开发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侵权和保证

6.1转让方保证其是本合同中所有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有权将其转让给受让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第三方指控侵权,转让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6.2转让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专利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是有效合法的。因转让方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到期的,转让方应在专利到期后偿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按年利率××%加计利息,连同本金一并支付给受让方。

6.3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变化,许可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书面通知受让方,然后双方协商执行本合同。

第七条税费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受让方承担。

7.2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转让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8.3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8.4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8.5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9.1各方应向其有关当局申请批准,最后一方批准的日期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90天内获得合同的批准,然后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函确认。

9.2如果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仍未生效,双方有权取消合同。一旦本合同被取消,受让人应将第5.2条规定的专利信息归还给转让人。

9.3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 *年,有效期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9.4本合同期满后,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仍然有效,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该专利。需要继续使用该专利的,应当与转让方续签合同。本合同期满后,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也失效,受让方可以继续使用该专利,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9.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责任。

9.6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1至9条和附件1至4组成。本合同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以英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之间的通信应以英语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以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让方:××××公司

地址:XX县XX市XX街。

远程传输:×××××

传珍:×××××

B.转让方:XXX公司

地址:XX县XX市XX街。

远程传输:×××××

传珍:×××××

受让方代表:转让方代表:

(签名)(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