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售后获得的外观专利是否有效?

什么是收购?如果是在公开发售并采取受理通知书后才开始申请,原则上不能授权,专利无效;如果在公开发售前申请,公开发售后授权(一般是申请后半年到一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那么专利是有效的,你可以享有权利。

关键是看申请日期,确保申请日期在公开发售之前。从申请到授权,也就是获得权利,可能需要半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个时间点不影响权利的取得。

因此,在公开销售之前向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就足够了。

公开销售后申请日原则上不符合新颖性的,不能授权。但实际上,要复杂得多。我来说说公开销售后强行申请专利的情况:

好处:审查员可能忽略了你已经卖出去了,所以专利也可能被授权,权利有效。你可以利用这个授权来推广你的产品或者警告你的竞争对手,这些都是合法的权利。就是如果没人追究(诉讼无效),你就可以蒙混过关。

缺点:1,如果被查出,无法授权。2.授权后,权限不稳定。知道详情的人可以直接无视你的专利,生产出来。如果用这个专利进行诉讼,风险很大。很容易发现你的专利因为不符合新颖性而无效。所以即使授权了,也只能恐吓别人,不能真正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