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收入归夫妻***有吗
夫妻***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制采用了法定财产制为主和约定财产制为辅。
夫妻***同财产是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规定,夫妻财产制采用了法定财产制为主和约定财产制为辅,另有夫妻特有财产制为补充的夫妻财产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离婚时已经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同财产。知识产权是基于智力的创造性所产生的权利,既具有财产权的属性也体现人身权的利益。婚姻法立法规定知识产权的收益侧重于财产性收益。
知识产权能否实现其财产性权利、何时实现其财产性权利等问题,都具有不确定的因素,知识产权本身的取得和其财产性权益的取得有时并不同步。故认定该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夫妻***同财产,应以该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取得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判断标准,而不应以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的取得的时间为判断依据。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夫妻***有。其实这是很不全面的。
(1)夫妻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举例来说,某男婚前有存款100万,某女有10万,这就是他们各自的婚前财产。如果该男从中拿了50万买房(购房行为无论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这房子都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应该写他的名字。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写了女方的名字,我觉得可以算作“赠与”。但对于这种赠与行为,在离婚时如果男方希望追回的话,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能够得到支持的。就是说,这位女士应该在离婚时将房子还给她的前夫。如果她拒绝归还(尤其是在男方拿不出证据时),可以算是“昧良心”了。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举例来说,假如您父母想送给你一套房子,即使是在婚后,也可以归您个人所有,条件是必须有书面约定表明是赠与您个人而不是给你们夫妻的。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对不起,离婚时夫妻双方各占一半。遗产也是一样,如果有遗嘱表明是由夫妻中某一人继承的,则归此人所有。如果遗嘱中没有说明,或者根本没有遗嘱,那么您继承来的遗产是归夫妻***有的。
(3)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都是归各自所有的。但司法解释中还规定,对于一些贵重的个人生活物品,在家庭财产中占较重份额的(如贵重首饰、貂皮大衣等),在离婚时也是要按***有财产对待的。
(4)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是归夫妻***同所有的。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未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归个人的),等等。
(5)以上所说的都是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加以约定的情况。实际上,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双方***同所有,但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才按照以上原则来执行。假如他们没有任何约定,则婚前财产各人归个人,婚后的收入归夫妻***有。
(6)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就是说,那些欠债之后想通过这种方式赖帐的人,原则上是无法得逞的,因为您必须在借债时就让债主知道你们夫妻的财政是分开的,除非这位债主在知道这种情况后仍然愿意借给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