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我是反对方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帮助。

最近《独立报》发表了一篇转基因食品疑似有害健康的报道,揭露了转基因食品巨头孟山都公司的一份秘密报告。报告显示,喂食转基因食物的老鼠出现了器官变异和血液成分变化。

由此,转基因食品的问题再次被唤起,其安全性受到广泛关注。虽然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但转基因食品潜在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很多消费者都在观望,到底吃不吃转基因食品?

很多人不知道转基因食品。

记者在一些超市采访时发现,很多食用油都是转基因大豆提炼出来的,一些消费者并没有注意到自己买的油是转基因油。一位王姓消费者告诉记者:“我买油从来不关注是不是转基因油,身边的人也不太在意转基因食品。既然能在超市卖,安全性应该是质检部门认可的!”

记者发现,年龄较大的消费者表示,对是否是转基因油不太关注,但对产品的价格比较敏感。一位林姓老人说,他平时买油不关注是不是转基因油,只要便宜就行。一个业务员疑惑地说:“什么是转基因?我看不出这些油有什么不同。”

对于普通人来说,转基因食品正在走近我们的餐桌。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等。随处可见,尤其是食用油。统计显示,目前超市销售的色拉油多为国外转基因大豆加工而成。作为主流的调和油,90%以上的成分都是转基因色拉油。统计显示,62.8%的人不知道自己吃过转基因产品。

吃不吃由市民决定。

长期以来,关于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危害人类健康的争议从未停止,但始终没有定论,科学家也无法明确保证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在此之前,许多权威媒体已经多次建议公众谨慎选择转基因食品。2002年3月12日,中国市场报在第十一版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技术匮乏,后果难料。不要在贫穷国家进行转基因食品实验”,以此警示中国公众谨慎选择转基因食品。

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质疑:1,产生毒素或食物毒素含量增加,引起肾脏和血液病变;2、引起人体过敏,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3.营养成分减少等。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转基因食品持谨慎态度。例如,一些欧盟国家禁止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或者禁止转基因食品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记者就此问题随机采访了部分消费者,受访者在了解了转基因食品的相关知识后,表达了对转基因食品的看法和态度。一位姓蒲的消费者说:“如果你知道一种食品是转基因的,你就不会买。因为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是否有害还没有最终确定,如果最终有害呢?还是这种伤害是日积月累的?用转基因食品安全的小白鼠做实验是绝对不合适的。”另一位姓王的小姐说:“不能吃转基因的就别吃。因为有非转基因食品,为什么要吃转基因食品?”一位姓马的妈妈说,她会尽量不买转基因食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她会自己吃,但绝对不会让宝宝吃。

至于转基因食品,中国农业大学一位教授表示,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食品都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检测,但非转基因食品肯定更安全、更有保障。是否吃转基因食品,比如食用油,由市民自己决定。如果市民担心,可以吃其他不含转基因成分的油,比如花生油、橄榄油、非转基因菜籽油,会更安全。购买食品时,多留意产品包装上的相关内容。

摘要: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转基因食品的品种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备受关注。本文概述了转基因食品争论的起因和焦点,介绍了世界各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和政策。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

1转基因生物的开发

通过基因工程的手段,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他物种中,改造其遗传物质,以满足人们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的需求。这种由转基因生物或原料制成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也称为转基因食品。转基因食品包括植物源食品、动物源食品和微生物源食品。

自1994孟山都子公司Calgene获批上市以来,转基因食品商业化尚属首例。2005年是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第10年。这一年,在21个国家种植了4亿公顷生物技术作物。美国、阿根廷、巴西、加拿大和中国是世界上主要的生物技术作物种植国。中国种植转基因棉花330万公顷,排名第五[1]。1997年,中国批准第1个转基因番茄商业化生产,成为第三个将转基因番茄投放市场的国家。经1999国务院批准,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国家专项”,116支持项目。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因26个,其中目标基因7个,转基因作物品种18个,新品系36个,国内发明专利201项,国外专利9项。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转基因植物的主要种植国。

转基因技术在提高经济效益和人类健康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利用转基因技术可以改善作物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和抗除草剂等。还能提高农作物的品质,如增加蛋白质、维生素含量,改善营养结构;一些转基因作物被用作生物反应器,比如生产生化药物。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转基因抗除草剂作物是抗除草剂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等;其次是转基因抗虫作物,如抗虫棉、抗虫玉米。抗病、品质改良的转基因作物也得到广泛应用。

2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起因和延续

8月,1998,英国Pusztai,用转雪花莲凝集素(GNA)基因的马铃薯喂养大鼠。发现老鼠出现了器官生长异常、体重下降等症状,免疫系统也被破坏。对于人类来说,类似的结果将导致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显著增加。这一实验结果引起了全世界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质疑[2];从65438到0999,康奈尔大学的Losey等人报道了用马利筋混合Bt转基因抗虫玉米花粉喂养大头凤蝶幼虫,用正常花粉喂养或不用花粉喂养的幼虫作为对照组。4天后,饲喂Bt花粉的幼虫死亡率达到44%。这导致了关于转基因植物对生态环境是否安全的争议。2000年,美国Aventiscropscience公司生产的“兴联”转基因玉米,因为可能导致部分人群出现皮疹、腹泻或呼吸系统过敏反应,才被允许用作动物饲料。然而,人们发现转基因玉米被混入加工食品中,引起了全球300多种含玉米产品的回收潮[4]。此后,美国政府于2001 1发布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2005年5月,《独立报》报道称,孟山都的研究表明,食用转基因玉米的小鼠肾脏变小,血液成分发生变化[5]。转基因大豆在中国国内油脂市场占有重要地位,这引起了中国消费者对食用转基因大豆油安全性的担忧。

英国皇家学会组织对Pusztai博士的结论进行了审查,并在1999中得出结论,其实验存在六大缺陷[6],如转基因与非转基因马铃薯化学成分差异的不确定性、实验动物数量少、实验设计不合理、统计方法不当、实验结果不一致等。至于蝴蝶事件,也有科学结论推翻了原来的报道[7]。任何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动物实验观察,都必须严格遵循实验原则,比如实验动物必须符合标准,有足够大的种群,必须严格采用生物统计学方法,科学验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数据。

然而,关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被点燃并愈演愈烈,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受这些事件影响,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也发生了变化,要求对转基因食品进行知情选择。

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焦点

传统的育种方法是以基因突变和有性杂交为基础,传统的杂交仅限于自然界的自发,经历了几千年的相关物种内部或之间的基因重组和交换。利用基因重组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将来自任何生物的基因甚至人工合成的基因转移到生物体内,生物物种(类)之间的界限被彻底打破。人们担心新的组合和性状会在新的遗传背景下产生一些不可预测的结果。

3.1关键营养素是否发生了变化?

插入外源基因的目的是改变目标生物的特定营养成分,提高其营养价值,如富含β-胡萝卜素的“黄金大米”、不含芥酸的卡纳油菜等。但是这种变化会不会朝着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提高目标产物的同时降低其他营养素的含量,或者提高一种新营养素的表达同时增加一些有毒物质的表达?再比如,由于外源基因的来源和随机导入位点不同,很可能会发生基因缺失、编码错误等突变,使表达的蛋白产物的性状、数量和位置都不符合预期。

转基因产品与原食品关键营养成分的差异可以作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指标之一。关键营养素是指主要营养素和微量营养素,包括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氨基酸、脂肪酸和维生素。美国孟山都公司的相关人员对转抗性基因大豆和常规对照大豆种子的关键营养成分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没有发现两者有任何差异[8]。我国测定了转基因鲤鱼和普通鲤鱼肌肉中粗蛋白、粗脂肪、灰分、钙、镁、锌和铁的含量,以及氨基酸的种类和含量。结果表明,外源基因的插入对营养成分和氨基酸含量没有影响[9]。当然,这方面的研究还在进行中。

3.2外源基因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转基因食品中的标记基因通常是一种抗生素抗性基因,用于基因工程操作中转基因外植体的初始选择。人们食用转基因植物食品后,其中的大部分DNA在胃肠道中已经降解失活。微小的部分(

3.3过敏和毒理学

转基因食品的致敏性是一个突出问题。转基因食品中含有新基因表达的新蛋白质,其中一部分可能是过敏原,胃肠道消化的蛋白质的一些片段也可能是敏感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在转基因巴西坚果之后,也对大豆过敏[12]。因此,人们越来越重视转基因食品的致敏性评价。目前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的重点是:(1)基因来源;(2)新引入的蛋白质与已知过敏原的氨基酸序列同源性;(3)新引入的蛋白质与过敏个体的血清IgE之间的免疫结合反应。国内外对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方法的研究还在进行中,目前还没有权威的评价方法。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合适的程序和规范来评价中国转基因食品的过敏性。

毒理学研究主要通过动物实验来完成。目前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大鼠、小鼠、鹌鹑、斑马鱼、牛和鸡。通过微核试验、精子畸变试验、Ames试验、急性毒性试验和喂养试验分析转基因食品的毒性。主要测量指标包括体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红细胞和白细胞、脏体比(包括肝体比、肾体比、脾体比等。),以及血液生化指标[13]。转基因鱼毒理学实验结果表明,投喂“全鱼”基因鲤鱼对仔鱼的生长、血常规、血液生化成分、组织病理学、生殖功能及生长发育无明显影响[14]。

3.4转基因品种与常规品种的安全性差异

认为基因工程育种与传统育种在创造遗传变异或改造植物代谢方面没有本质区别,其遗传安全性也不应有本质区别[15]。区别只是技术和方法的问题。应该说基因工程更科学,更安全,更有针对性。

4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估的原则

安全评价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综合性工作。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等许多国家公认的安全评估原则有:实质等效原则、个案原则和循序渐进原则。所谓实质等效,是指如果通过检测证明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和食品成分与目前上市的食品中的成分相同,则原则上认为两者没有区别,不需要进一步检测。如果单个组件不同,只需对这些单个组件进行单独的安全测试。OECD在1993中提出的“实质等效”是评价食品安全最有效的方法[16]。“实质等效”作为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原则,已被FAO/世卫组织认可。但Millstone等人[17]坚持认为,转基因食品与现有食品的化学相似性不足以证明其对人类是安全的。其他方法,如毒理学和免疫学,应通过更有效的评估系统补充提供更有说服力的数据和结论。欧盟认为,“实质等效”本身并不是一种安全性和营养评价,而只是一种新食品与类似的传统食品之间的比较,被认为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是有用的,但不是唯一的。案例分析的原理是,不同的转基因作物或食品,即使转化了相同的外源基因,也要逐一考察。来自同一种作物的不同基因的转化也需要逐一检查。

逐步提高原则是指目前的安全评价只能在目前的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上进行。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评价结果需要不断完善,以逐步提高评价方法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政策

2001 1,113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地区)在加拿大签署了《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明确规定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享有知情权。转基因产品跨境转移时,进口国可以对其进行安全性评价和标签管理。然而,由于生物技术的发展历史、发展水平、经济效益和公众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态度和政策。

5.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包括基于产品的模式和基于过程的模式。以产品为基础的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代表。其核心是管理应针对生物技术产品而非生物技术本身。FDA在2001和1发布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在标签中使用了“生物工程”和“生物工程”字样,而不是“转基因”、“非转基因”和“转基因”。

以欧盟为代表的基于过程或基于技术的模式认为,生物技术本身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所有与生物技术相关的活动都应进行安全性评估并严格管理[18]。1990年,欧盟颁布了欧盟理事会令90/220,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的审批程序。1997《新食品条例》决议规定,欧盟成员国应对上市的转基因产品进行标识,包括所有转基因食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从2001年4月起,欧盟必须对食品中任何成分、添加剂或调味料含量超过1%的转基因原料进行标识。

5.2农业转基因产品的标识管理

对转基因产品实施标识管理是大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通行做法,主要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农业转基因产品的标识管理有强制(强制)标识和自愿标识。截至2002年6月5438+2月,强制标识(强制性)的国家有EU 15和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中国、加拿大、中国香港、日本、俄罗斯、韩国、瑞士、中国台湾省、美国、捷克、以色列、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泰国、阿根廷、南非和印度尼西亚。

自愿标记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阿根廷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生物技术发达的国家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相对宽松,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较高,管理也基本相似。

5.3主要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

5.3.1美国积极支持转基因食品,其基本立场体现在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1986发布的《生物工程产品管理框架文件》中。这个文件框架的重要内容是:(1)转基因作物或产品与非转基因作物或传统产品没有本质区别;(2)应该管理的是产品而不是生产过程;(3)管理应以最终产品和案例分析为基础;(4)现有法律为转基因技术产品的安全性提供了充分的保障[19]。由于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采取了相对宽松的政策,美国的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发展非常迅速,在国际上处于垄断地位。

5.3.2欧盟欧盟基本禁止转基因食品在环境中的释放和种植。虽然世卫组织、粮农组织、经合组织和欧盟组织的科学调查证明,目前市场上所有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20,265,438+0]。但欧盟坚持认为,科学是有局限性的,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果总有一些不确定性。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欧盟采用了预防原则作为监管转基因食品的理论基础。

2003年7月,欧洲议会关于转基因产品的新法规要点如下:(1)所有转基因产品必须明确标注“本品为转基因”;(2)建立新的登记制度,强制使用转基因产品的经营者对所有转基因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3)欧盟新成立的食品安全局将负责评估所有新引入的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然后做出是否允许这些产品进入市场的决定;(4)允许欧盟所有成员国制定自己的法规,防止转基因作物农场的种子进入种植普通作物的农田[22]。欧盟法律规定,所有转基因含量超过0.5%的食品都必须标注强制性标签(其他成员国设定的阈值为0.9%),并建立可追溯体系。欧盟推出的一系列转基因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另一方面,它们也设置了隐性的技术壁垒,为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依据。

5.3.3中国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现代生物技术,支持和鼓励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研究。到目前为止,中国是唯一开发出自己的转基因作物并投入生产的发展中国家。早在1992,我国卫生部就规定了新资源食品试生产和正式生产的审批制度。1993末原国家科委《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将基因工程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分为四个安全等级。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农业部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进口和标识的管理措施和程序。卫生部还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管理,从2002年3月开始实施。列入标识目录的1批次农业转基因生物有: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油、玉米粉、菜籽、菜籽油、菜籽粕、棉籽、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标志管理制度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但是,我国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不能满足全方位管理生物安全的需要。随着转基因技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转基因食品出现在市场上。中国应进一步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妥善解决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