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银广夏事件是怎么回事?
1994 6月上市的银广夏公司,因其骄人的业绩和诱人的前景,一度被称为“中国蓝筹第一股”。
2001年8月,《财经》杂志发表《阴陷阱》一文,曝光了阴虚构财务报表事件。
1998至2001期间,公司累计虚增利润771567000元,其中:1998虚增利润17610000元,系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夏光1998及以前年度所致。1999虚增177818600元,实际亏损5003200元;2000年虚增56704.74万元,实际亏损1494038+000万元;2001,1-6月虚增894万元,实际亏损2557438+0万元。
从购买原材料到生产、销售和出口,该公司伪造了所有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和发票、银行汇票、海关出口报关单和所得税免税文件。
1999 165438+10月,接到(银川)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丁电话,要求其每股收益0.8元。
董做了一个相应的计算,得出了天津公司需要多少利润。然后,根据这个利润,他计算出天津夏光需要多少产量,需要多少销量,需要购买多少原料。
1999的财务造假是从购买原材料开始的。
董波虚构了北京瑞杰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通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东风实用技术研究所等单位,使这些单位作为天津夏光的原料供应商,虚假采购原料蛋黄粉用于提取产品。
生姜、肉桂、产品包装桶等。,在黑市上购买发票、汇票、银行汇票等票据,伪造这些单位的销售发票和天津夏光寄给这些单位的银行汇票。
有了原材料的采购,产品就有了销路。董波伪造了四份总价值为5665438多万马克的出口报关单和三份德国高捷公司北京办事处支付的54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收据。
为了改进伪造工艺,董波还指使时任天津夏光提取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闫金代伪造提取产品的生产记录。
因此,严金代指使天津夏光员工伪造虚假的原料收货单据、班组生产记录、产品发货单据等。
最后,董波虚构天津夏光萃取产品出口收入23898.6万元。
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入银广夏公司年报。银广夏公司向社会发布的虚假净利润高达65,438+0,277,860元。
2000年,金融欺诈继续存在。董波伪造了虚假的出口销售合同、银行汇票、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和德程心贸易公司支付的付款单据,还指使天津夏光员工伪造虚假的财务凭证。
导致2000年天津夏光* * *虚假提取产品出口收入7.24亿元,虚假年度财务报表经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许向社会出具虚假净利润465,438+0,438+0,000元。
2001年初,为进一步完善造假程序,董波虚报销售收入,从天津市北辰国税局购买了5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除了向正常销售单位开具发票外,董波还指使天津夏光公司员工付书同以天津夏光公司的名义,向天津和源公司(天津夏光公司萃取产品总经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0张,价税合计221456594元,涉税376471900元,后仅于2011年12月25日向北辰区国家税务局缴纳
2001年5月,银广夏总裁李有强以购买设备为由,向上海金顿投资公司借款654.38+0.5亿元,后以提取产品销售的形式归还至天津夏光账户,其中654.38+0.25亿元以天津夏光利润的形式交给天津夏光公司。
根据董波在法庭上的供述,在诈骗过程中,一些财务文件和涉案银行的公章都是在电脑上制作的。
扩展数据:
对银广夏事件的处理极为严厉。法院审判了银广夏事件的责任人,6名造假者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院分别判处银川夏光董事局原副主席、总裁,银川原董事、财务总监、总会计师丁,天津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闫金代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至8万元不等。被告人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夏光前董事长兼财务总监董波因提供虚假会计报告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438亿元。
2002年7月30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上海杨善初等4名股东诉殷虚假证券信息披露侵权纠纷一案。
2004年4月20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向ST银广夏发出应诉通知书,受理公司与陈寿华民事赔偿纠纷一案。
这是继2002年7月后,强调“先刑后民”的银川中院再次受理针对尹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
审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最多的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因为银广夏利润造假案,实际上已经解体。
财政部也于9月初公告,拟撤销、许的注册会计师资格;撤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将追究中天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