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论文造假监管由谁负责

中国社科院负责监督哲学社会科学论文造假。

一、科研诚信管理的职责分工?

科技部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分别负责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科技部负责自然科学论文造假监管,中国社科院负责哲学社会科学论文造假监管。

二、科研诚信的定义

科研诚信也可以成为科学诚信或学术诚信,是指科研人员要实事求是,不作假,不欺骗,还要遵守科学价值观、科学精神和科学活动的行为准则。

美国学术诚信中心将学术诚信定义为即使在逆境中也坚持诚实、信任、公正、尊重和责任这五项基本价值观。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不仅是一个世界性的话题,也是中国大学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与当代科学技术研究的生产方式和科学技术研究的社会环有关

环境与科学技术研究的文化价值氛围密不可分。

三、学术道德的基本要求

1,一定要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别人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

2.引用他人成果时,如实注明出处。

3.对研究成果负责。

4、公开研究成果、统计数据等。,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发表的研究成果中的错误和失误,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公之于众并予以承认。

5、不得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常见的学术违法和不端问题

1,学术违法

(1)抄袭、剽窃、盗用、篡改他人学术成果。故意作虚假陈述,捏造数据或者结果,破坏原始数据完整性的。

(2)伪造学术经历,在评先评优、评奖学金等申请材料中填写相关个人时,未如实填报简历信息和学术情况。

2.学术不端行为

(1)署名不当或滥用,未参与科研或写作,但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及其他成果中署名。

(2)使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妨碍他人的科研活动,包括故意毁坏或者扣押必要的仪器设备、文件资料以及其他与科研有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