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什么?a财富,b事物,c行为,d智力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劳动的成果。

知识产权分为三类:专利权、版权和商标权。

专利权的客体有三个: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

版权的客体是作品。

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

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得的信息;

图标信息;

原创的、有表现力的信息;

通过投资获得的信息。

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是: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体现在发明、作品、商业秘密和数据库中。如果我们研究这些智力成果,不难发现其本质是信息。以我国知识产权法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为例。

我国专利权的客体有三个: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和实用新型。指产品的形状、结构及其组合,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者其组合所作出的具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核心是其技术方案,即发明人为解决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这些技术措施只是发明人在专利申请中向公众公开的一种信息,无论是复杂的产品结构设计,还是简单的材料配方。设计也是如此。这些信息可能被本领域技术人员追捧多年,也可能被认为理论上不可行但实际可行,也就是所谓的克服技术偏见的信息。公众可以在这些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实施这些专利,而无需创造性劳动。

因此,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本质上是一种信息。

商标权的客体是商标。商标是商品或服务来源的象征。商标在商品和服务及其制造商和供应商之间建立了特定的关系,并直接向公众传递了关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谁是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或提供者及其商业信誉、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信誉等等。

版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的类型很多,但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作品,作者主要是给读者创造一些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刺激的,颓废的,发人深省的等等。一部作品必须能够传播文学或科学思想。它是信息的载体,而不是实用的工具和手段。人们从作品中获得想要的信息,作品只是信息的外壳,其本质仍然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