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中的作用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很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就是在通过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看书来享受别人创造的智力成果。如果你是一个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如果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有不同于其他商品或服务的内在品质,你必须考虑拥有专利、商标、版权或原产地标记的权利,否则你的业务不会增长。知识产权如此活跃,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知识经济的建立直接依赖于知识的创新、生产、传播和应用。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构建维护知识创新者利益的氛围,还是有效促进知识的传播和利用,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在知识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知识创造的激励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依法授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或所有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有权,并保护这种专有权不受侵犯,侵权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了这种排他性,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或所有者就可以通过转让或实施生产获得经济利益,收回投资,从而有继续研发的积极性和物质条件,从而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根据美国某研究单位的统计,如果美国的医药行业没有专利制度,至少有60%的药物不会被研发出来,因为药物的研发投入高,周期长,一般需要10年左右。在日本,从1940到1975的35年间,仅创造了10种新药。日本从1975开始对药品实施专利保护后,从1983开始的8年间,创造了87种新药。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对发明和创新起着巨大的激励作用。

此外,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同行或竞争对手往往必须支付高额费用才能获得这种知识产权或许可使用的权利,而且在许多情况下,知识产权所有者不同意转让或许可使用。这使得同行或竞争对手必须在已有知识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和新的创造,才能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并依法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这种在别人肩膀上不断进步的循环,有效地推动了科技的进步和发展。

第二,知识产权制度具有调节公众利益的功能。

知识产权制度虽然保护了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但并不意味着垄断。知识产权制度有两大功能:一是保护功能,使知识创造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从而调动人们从事创造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公示功能,即知识创造者在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要向社会公开自己的创作。保护和宣传是看似矛盾的两个方面。正是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规制,以保护换取公开,实现了公平、正义、合理。比如对于技术发明,因为技术发明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不需要担心技术发明向公众泄露。这些智力成果的信息在知识的再创造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进行科技研究或立项前,如果能充分利用相关资料,进行搜索,就能准确掌握国内外的发展状况,不仅可以避免重复研究,节约成本,还有助于抓紧时间,掌握科研生产的主动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称,如果能在研发中充分利用专利文献信息,不仅可以提高研究的起点,还可以节省60%的资金和40%的时间。根据欧洲专利局的一项研究结果,如果十几个条约成员国的研发工作不检索和利用专利文献,每年将多花费350亿马克。因此,知识产权制度既保护了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又兼顾了公众的利益,有利于调动人们各方面发明、发现和创造的积极性,从而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品。

第三,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保护投资的功能。

科技的发展需要新的投入才能有新的突破。一项科技成果的获得,需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的复杂过程,需要大量的投入和努力。比如一个新药从研发到生产上市,需要十几年,几亿美元。作为知识产权,这种科技发明是一种无形财产,属于信息财富的范畴。作为经济学中的“易腐财产”,它容易流失,难以控制,因为复制这些知识几乎没有成本。在当今信息时代,这种现象更加严重。越是有市场前景的智力成果,越容易被随意抄袭或剽窃。因此,这种无形财产的流通需要法制化、规范化,使知识产品的流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而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正好满足了这种需要。知识产权制度通过确认成果属性,确保做出重大物质技术投入的单位或个人充分享有由此产生的合法权益,通过保护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货源名称等专有权利和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投资企业的竞争优势,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用法律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尊重或被迫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使社会形成尊重知识、人才和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使其有更多的财力、物力和智力资源投入研发。

4.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知识经济本质上是全球经济。当今世界经济和科学技术走向全球化,不仅为知识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是知识经济发展的突出表现。随着信息网络的发展,知识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扩散的速度大大加快,这为各国获取知识成果、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非常好的机会。同时,随着知识成果和知识含量高的产品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必须有一个各国都必须遵守的规则。知识产权制度是这方面的规则。知识产权法虽然是国内法,是各国制定的,但是里面有很多* * *内容,比如时效性、地域性、排他性等。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许多国家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或条约,坚持* * *,如国民待遇和优先权原则。而且世界贸易组织从发展世界贸易的角度制定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提出了一些各国在发展世界贸易中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没有这样的规则和知识产权制度,知识成果的引进、合作和交流将是困难的。当今世界,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创造出经济发展所需的知识,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同时,从国外大量引进先进技术和外资仍然是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日本在二战后的废墟基础上,能够实现经济的快速腾飞,重要原因是大量引进了美国等国的先进技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果和资本的引进,双边和多边知识成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必将更多地依赖于知识产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