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辞职

1.只能说有的条款有效,有的条款无效。

2.劳动合同期内遵守约定。公司愿意支付劳动合同期外经济补偿金的,应当遵守;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不遵守。

3.这是竞业禁止条款,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5.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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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发明和科研成果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设计开发业务、生产和科研项目,并将生产、业务、设计和开发的成果和资料提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与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第三方设计开发新产品和撰写论文发表。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秘密。

6.双方约定竞业限制协议的,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受聘于其他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业务并存在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也不得自行生产同类产品或者经营同类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担任保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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