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哪些新规定?

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65438+2007年10月8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旨在促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通过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移动应用等网络平台提供公共信息服务的新业态不断涌现,各类用户注册使用公众账号发布信息的规模和影响力日益扩大,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丰富了网络文化生活。但部分网民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缺乏管理主体责任,部分用户公众账号用户传播低俗色情、暴力恐怖、虚假谣言、营销欺诈、侵权盗版等信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社会反响强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本规定。《规定》共18条,包括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主体责任、个人信息和权益保护、账号处置、行业自律、公众监督、行政监管和违法处置。

规定强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条例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注册使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发布政府信息或者公共服务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规定》明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使用者应当履行信息发布和运营安全管理责任,积极传播正能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是每个公民和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干净的网络空间需要多方参与,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规定旨在为广大网民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大家都应该遵守。